公屋|房署拟设$3000奖金打击滥用 柯创盛称有创意 助单位流转
撰文: 郭梓谦
出版:更新:
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上周日(31日)透露,正研究仿效“好市民奖”,年内拟设立相似的举报滥用公屋制度,如举报成功后,举报人可获3,000元奖金。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委员柯创盛今早(2日)对有关做法表示赞同,又称奖赏机制可推动住户履行住户责任,亦可带动公屋单位流转,认为不会影响邻里关系。
柯创盛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称,举报奖赏机制有创意,可进一步鼓励住户履行住户责任、互相提醒;他又指出,未有举报机制前,日常都会收到住户反映,“边个单位可能长期无人住”、“水标电标无郁到”等。
他称,住户过往对公屋资源如何运用亦相当紧张,会不时向区议员、屋邨办事处提出,故相信举报机制对履行住户责任具积极性,也可带动公屋单位流转。
+5
柯创盛又认为,机制不会损害邻里关系,因“住咩人、住几多人(住户)本身都知”,此举则可透过住户更了解公屋资源。
被问到当局亦打算与内地部门合作,加强抽查公屋申请人在内地是否持有物业,柯创盛就指,申报持有物业机制是让申请人作合理、诚实申报,惟在实际执行上,申请人所持物业或涉祖屋、联名物业等情况,相信届时要依个案处理。
针对房署早前推出的第一轮资产申报表成功收回450个单位,柯创盛指“第一轮睇到系有效”,数目比想像中高,证明申报机制有效,体现公屋资源可合理分配。而房署由即日起,会向25万个住满10年的住户发放第二轮申报表,收到表格的住户,需在5月底前交回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