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大湾区物业指广告误导 女买家求覆核 官称可民事索偿拒批许可

撰文: 凌子淇
出版:更新:

女买家声称购入大湾区物业“富力优派广场”时,受到港楼盘广告误导,以为楼盘可作住宅用途,结果发现楼盘只可供商业用途,她指证监会失职,容许地产公司刊登诈骗广告,并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高浩文今(28日)颁下判辞称,理解女买家感到受骗,她似乎是购入了与广告描述不符的物业,然而司法覆核并非索偿渠道,她仍可循民事诉讼追讨损失,拒绝颁下覆核许可。

申请人为卢肖娟,答辩人为证监会主席雷添良;美联1200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黄建业,及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力地产)董事李思廉,则为拟有利害关系方。卢没有法律代表,聆讯时由其胞兄卢先生代表陈词。

申请人卢肖娟称购大湾区物业富力优派广场时遭广告误导,求司法覆核被拒。

要考虑法律费用不等于民事索偿不可取

法官在判辞指,申请人的胞兄透露曾与另一事主入禀区域法院,向富力地产提民事索偿,因法律费用高昂,决定撤回索偿,可见申请人仍可循民事途径追讨赔偿。虽然民事追讨会招致一笔法律费用,但他也可不用法律代表,再者法律费用的考量,不等于民事索偿便不可取。

民事索偿应更合适

法官续指除了证监会外,申请人亦向多个组织投诉,包括消委会、地产代理监管会、海关及警队等,皆不成功,即使司法覆核是争取补偿的最后方法,申请人未能成功向上述组织申诉,亦不代表申请覆核挑战证监会就是合适做法。民事索偿反而更加适合申请人希望获得的赔偿,这已足以拒绝批出申请许可。

条文非要证监会规管上市公司每则广告

不过法官仍有分析理据,指申请人以《证券及期货条例》条文为基础,认为证监会未能规管上市公司的欺诈陈述。法官指条文并非要证监会规管上市公司每一个广告,本案所涉广告只是市场推广伎俩,并非金融产品或者证券及期货市场中受规管的活动,因此裁定申请人理据没有合理争辩之处,驳回申请许可。

司法覆核非索偿渠道

法官最后表示可理解申请人感到被骗的愁绪,不评论她是否受害者,表面上来看,申请人似乎购入了与广告描述不符的物业,然而司法覆核并非索偿渠道。法官最终亦未作讼费命令。

案件编号:HCAL137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