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应涉掷汽油弹罪成 指原审官审讯时如加入格斗场 裁上诉得直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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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侍应涉2020年在油麻地投汽油弹等,包括她等6男女被捕,其余5人都认罪,只有她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34个月。她不服裁决,指原审法官练锦鸿审讯时对她不公,控方证人作供时加入追问,超越澄清界线,女侍应自辩时,不但发讪笑声,又指她浪费时间,形容练官似加入了格斗场,失去应有的中立。上诉庭看过审讯时的誊本,认为女侍应庭上所受待遇,确给人“一定的反差感”,虽然控方整体证据强,但被告未有得到公平的审讯,裁定她上诉得直,但要她继续还柙,待控辩双方提交陈词以决定是否需重审。

上诉人林天咏(23岁,侍应),被裁定纵火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两罪罪成,指她于2020年2月4日,在油麻地投汽油弹,及在同区的Casa Deluxe Hote的房间内,与他人藏有汽油弹及汽油等物品,被判囚34个月。

上诉人林天咏指原审官在审讯时厚此薄彼,对她不公,在上诉庭裁定得直。(资料图片)

追问控方证人超越澄清界线

代表林的律师在上诉曾形容,原审法官练锦鸿审讯时如同“进入格斗场(descend into the arena)”,并罗列18个例子,指他追问控方证人的程度,远超澄清的界线,甚至取代主控的角色。相反林自辩时,又指她浪费时间,完全没顾及林的精神状态,更对她的供词发出讪笑,失去应有的中立。

自备头型公仔供警员作说明

上诉庭的法官指,根据审讯时的录音誊本,警员作供时练官自行发问的问题,明显非为澄清,这情况更维持了约30页,控方只在间中插进两三句;就蒙面物品议题,练官反复追问警员之余,并自备头型公仔,让警员说明当时见到那一种蒙面用品,但这细节其实不太重要。

上诉庭也指区院法官法官练锦鸿是有经验法官,但在控方明显有误,辩方亦有投诉下,仍然置之不理,表示费解。(资料图片)

表现态度似暗指林在回避问题

相反,林自辩时,练官多次就其证供时的态度,如说:“答问题!”、“你讲乜嘢呀?我唔明呀!”及“你唔清楚呀?”等,似暗指林在回避问题、不知所云和说法不可思议等,而且非每次批评都有道理。最极端的一次,林情绪不稳,辩方律师要求法庭“畀少少时间”,练官却说:“畀埋纸巾佢,请继续回答问题”和“我而家咪畀紧时间佢啰。”把辩方拒斥回去。上诉庭认为,林得到的待遇与警员作供相比,确实给人“一定的反差感”。

准控方结案陈词享最后发言权

此外,辩方亦有投诉指练官处理其他同案被告的判刑时,毫不顾忌地提到讨论林的角色,又没要求控方将案情中提及林的部份剔除。辩方虽曾作回避申该,但遭练官拒绝,又容许控方在结案陈词时享有辩方的“最后发言权”。

经验法官却没叫控方修改案情

上诉庭称就这项投诉,控方亦须负责,但不代表练官没有可质疑之处,他是经验丰富的法官,理应知道控方制作其他被告的同意案情时,没按程序隐去不认罪被告的姓名,亦无要求控方修改;辩方作出回避申请,也没有,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多番逆著判例而行

此外,练官裁决时曾解释为了“简化案件流程”,和“希望认罪被告尽快重新计划人生”,提前处理其他被告的判刑。上诉庭认为其解释反令人觉得,他是不是因为什么理由,刻意逆着判例而行。同样地,辩方享“最后发言权”是极其基本的事,控方没有守好这个界线,练官却视若无睹,完全不给辩方补救机会,直接将林定罪,令人怀疑他是否觉得不听辩方说法也罢。

控方整体证据强但林未获公平审讯

上诉庭认为,综合前述情况,练官做法很难令人不怀疑,法庭是否认为本案证据确凿,林选择不认罪纯属浪费时间,觉得毋须认真审视她的辩护理由,虽然控方整体证据强,但林也未获公平审讯,故裁定她上诉得直。

案件编号:CACC18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