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14处所4.1先行先试 包括成龙居、连翠邨(附全名单)
撰文: 罗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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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征费延至8月1日实施,政府于今年初宣布4月1日起,部份政府部门及楼宇将以“先行先试”形式落实垃圾征费。根据环境及生态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全港将有14个处所实施“先行先试”垃圾征费,当中包括政府大楼、商场、院舍、公屋。以下将会列出全部名单。
环保署指已于今年1月起“先行先试”做准备,包括联络相关决策局和部门物色合适处所、与处所管理人员磋商、协调并制定执行计划框架、具体工作流程和实施时间表。当局亦已到访相关处所实地考察和安排预先演练,调整计划的安排。
先行先试计划免费派袋 5至6月提交报告
当局指,“先行先试”期间会向所有试点免费提供指定袋及标签,并会在过程中收集运作数据,以及透过意见调查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见,检视他们对实行垃圾收费的准备程度,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当局计划在5至6月向立法会交代试行计划的报告。
14个“先行先试”计划处所名单
政府大楼
1. 西九龙政府合署
公营房屋
2. 荃湾满乐大厦安宁楼
3. 柴湾连翠邨
私人住宅
4. 九龙城成龙居
5. 深水埗北河街 15 及 17 号 ( “三无”大厦)
6. 深水埗长沙湾道 58 号 (“三无”大厦)
商场
7. 大埔新达广场
8. 屯门卓尔广场
院舍
9. 新生精神康复会屯门长期护理院
10. 屯门嘉涛耆乐苑
食肆
11. 旺角鋿晶馆
12. 新蒲岗新光宴会厅
13. 大家乐 (金钟海富中心分店)
14. 大围汉年茶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