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Taylor Swift、麦当娜未豁免陪审员 女性合资格路崎岖

撰文: 许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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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不少人讨论-如何才能成为陪审员?谁人可以豁免?
任陪审员,有一定要求,并非人人可豁免,明星也不例外。而女生能当陪审员,原来也是前人努力的成果。

网友分享,家人竟与Taylor Swift一起当陪审员。(Gerrit Wortel@twitter)

盘点“明星陪审团”:Taylor Swift与麦当娜都曾为陪审员

不少国家的法律制度,均设有陪审团此职。作陪审员是公民责任,除非为医生、律师、报章编辑及职员等职业可申请豁免,否则都应该出席,名人明星也不例外。

在美国,就连唱作歌手Taylor Swift也曾在2016年8月26日在纳许维尔为一宗强奸及绑架案当陪审员。她为此缺席MTV VMA 颁奖典礼。当她被问及职业时,她答:“我写歌的。”不过,她最后还是没有完成陪审员的任务,因为她在科罗拉多州另一宗性骚扰案中是被告,法官于是认为她并不适合当此案的陪审员。

另外,麦当娜亦曾在2014年为陪审员,可是最后因为陪审员人数足够,以及她的出现令法院大楼出现骚动,她只作“后备”。纽约法院发言人David Bookstaver指:“我们今天已有足够的陪审员,要是我们需要她,她将会出席顾问小组。我们不想创造更多不必要的混乱。”

*以下名人也曾为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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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曾不合资格当陪审员?

不时看到有关陪审团的文章,竟大多有关如何豁免,申请原因千奇百趣,包括已买了机票与硕士生英文程度欠佳。但其实,能当陪审员的是权利也是责任,得来不易,于女生而言更甚。

在1870年,Eliza Stewart Boyd是美国第一位女陪审员,但那时的制度对女性来说,还是非常不公平,直到1912年,某些州份才放宽对女性的限制,如华盛顿。

英美法制不同,但英国女性陪审员同样经年争取。英国《1918年人民代表法令》(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1918)废除了禁止女性投票的条例。即使如此,很多女性还是被禁止参与要职,就如陪审员。直到1919年,更多有关性别平权的法令,情况才有所改善。虽然平权愈来愈多人关注,但陪审员这公民义务与责任却不是很受欢迎,报章也时时报导有关妇女各有原因都想避免当陪审员。

与此同时,按当时陪审员的要求,也令当时的妇女更难合符资格。例如,他们需要拥有一定的财产、地。在1925年,合资格约有6758位男性,却只有1503位女性。即使他们合符资格,也要由公司选拔提名、按不同案例挑选;法官更可提出陪审团全男性要求。由此可见,虽然法案对两性平权来说是一大进展,但女性当时还是受到一定的歧视。

根据香港《陪审团条例》,任何21至65岁的香港居民,只要有良好品格、精神健全、没有听障与视障、语言能力足以明白法律程序,便有资格成为陪审员。(《The Suit》剧照)

在香港,怎样才可当陪审员?

陪审员的有关条例穿越百年,来到今天,已进步很多。那在香港,怎样才能当上陪审员?

根据《陪审团条例》,任何21至65岁的香港居民,只要有良好品格、精神健全、没有听障与视障、语言能力足以明白法律程序,便有资格成为陪审员。现时的行政措施把未达中七或以上学历的人士排除在名单中,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星期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从陪审员名单内抽出若干数目的陪审员。

出任陪审团是社会责任,一般而言是不会获得豁免,但若从事行政会议或立法会议员、法官、公职人员、医生与报章编辑等等工作,则可以得到豁免。雇主也不得因雇员出任陪审团影响上班,而解雇员工,否则可被判罚款甚至入狱。陪审员退庭商议时不会有其他人在场,只可在陪审员休息室范围内讨论审讯内容,但不得跟其他人讨论,陪审员也有专属的餐厅、休息室与电梯,确保裁决公平公正。

参考资料:Forbes, First Hundred Y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