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袭叙利亚】未咨询国会施突袭 特朗普话打就打再惹违宪争议
美英法联军突袭叙利亚化武设施,在美国本土掀起一番争论:总统特朗普在未有事先咨询美国国会的情况下,在美国东部时间周五(13日)晚9时左右,对叙利亚化武设施发动攻击。
此举受到来自两党国会议员严厉抨击,并延伸到一个法律问题:这个决定是否符合宪法原则?
▲继去年后,民主党参议员凯恩(Tim Kaine)再次炮轰特朗普突袭叙利亚的决定,称国会需加以阻止。
共和党议员轰违宪
民主党参议员凯恩(Tim Kaine)称此举“鲁莽”和“非法”,并表示担忧这一行动可能会鼓励特朗普对伊朗或朝鲜发动轰炸。
特朗普所属的共和党内亦感到不安,共和党众议员马西(Thomas Massie)更称是次行动违宪。
▲共和党众议员马西(Thomas Massie)称特朗普擅自对叙利亚发动军事打击违反美国宪法。
去年同月争议重演
法律专家在这个问题上也各持己见,众说纷纭。
2017年4月叙利亚反对派控制的茨谢克宏(Khan Sheikhoun)小镇亦发生疑似化武袭击,联合国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专家称当地曾发生沙林神经毒剂袭击。当时特朗普也下令突袭叙利亚,美军向叙利亚军事基地发射59枚战斧巡航导弹,类似争议亦曾出现。
总统动武权力灰色地带
当时的质疑声音指出,联合国宪章规定任何成员国除非出于自卫,否则均不可以动武。例如伊拉克受到极端组织ISIS的威胁,要求英美联军协助防卫,在这个情况之下美国空袭ISIS不构成违法。但去年4月美国向叙利亚射导弹时,美国或其他国家均没有受到安全威胁,自卫之说自然不可能成立。
在美国本土方面,总统虽然身兼三军总司令,但动武是否要国会授权却是言人人殊。曾任多年政府法律顾问的莱德曼(Marty Lederman)指出,法律和政界分成三批看法:一是可以,一是不可以,一是视乎规模,例如有限度炮轰不必授权。奥巴马做总统的时候,亦曾面对这个难题。2013年叙利亚疑用化武之后,奥巴马亦希望下令动武,当时法律顾问认为不必国会授权,但他还是向国会提交了计划。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