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叙利亚】三军总司令“话打就打” 特朗普未获授权属违法?

撰文: 陈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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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周五下令炮击叙利亚,不少人拍案叫好。主流镁光灯以外,遗下了一个问题有待解答:特朗普动武是否合法?

2011年叙利亚内战爆发以来,美军首次对政府军发动直接攻击。(路透社)

美国发射59枚巡航导弹之后,各大媒体都将焦点落了在美国与俄罗斯的角力,或者探讨下一步的应对行动。但是在法律界闹得热哄哄的却是另一个问题:特朗普动武是否合法?

要炮轰叙利亚,必须在国际和美国层面都合乎法律规范。前后两个问题分别对应两个单位,特朗普既没有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亦没有美国国会的批准,怎能下令动武?

美国炮轰叙利亚之后,特朗普与留守白宫的副总统召开视像会议。(美联社)

  总统动武的权力有灰色地带

质疑的声音指出,联合国宪章规定任何成员国都不可以动武,除非出于自卫。例如伊拉克受到极端组织ISIS的威胁,要求英美联军协助防卫,在这个情况之下美国空袭ISIS不构成违法。但在今次一事,美国或其他国家都没有受到安全威胁,自卫之说自然不可能成立。

在美国方面,虽然总统兼任三军总司令,但动武是否要国会授权却是言人人殊。莱德曼(Marty Lederman)曾任多年政府法律顾问,他指出法律和政界分成三批看法,一是可以,一是不可以,一是视乎规模,例如有限度炮轰不必授权。奥巴马做总统的时候,亦曾经面对这个难题。在2013年叙利亚疑用化武之后,他亦希望下令动武,虽然当时的法律顾问认为不必国会授权,但他还是向国会提交了计划。

观乎国际和美国层面,莱德曼、大学教授鲁戴尔维奇(Andrew Rudalevige)、美国人权组织ACLU等都表态,认为总统特朗普违法。不过政圈之中却是典型的美国文化,一谈到对付“邪恶”政权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动武是义举,连民主党的众议院领袖佩洛西(Nancy Pelosi)也形容炮击合宜。

去年与希拉里拍档参加大选的凯恩(Tim Kaine)可以说是异数,他表示:“总统特朗普没有国会投票之下,向叙利亚发动军事攻击……他没有寻求国会授权,这是违法。”

他没有寻求国会授权,这是违法。
参议员凯恩
民主党的凯恩是少数反对特朗普的国会议员。(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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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宫解画未释疑虑

根据美国法例,总统动武之后48小时之内必须通知国会,特朗普亦依例去信参、众两院的议长,交代此举关乎重大国家安全利益,亦为了阻止叙利亚政府再用化武。

不但如此,《纽约时报》的萨维奇(Charlie Savage)确认,白宫亦在内部发了一份文件,给官员向外界澄清发炮的依据。文件解释,叙利亚政府使用化武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因此美国有理由动武;另一方面,叙利亚关乎国家利益,所以总统可以先动武,后通知国会。话虽如此,不过莱德曼等专家仍然质疑,例如即使叙利亚违反安理会的决议,不代表成员国可以不经投票,自行炮轰,程序上仍然大有问题。

不过政治就是这样,打了就是打了。在美国,不少国会议员都已表明,如果总统特朗普有下一步的军事行动才要提上国会审理,不可以自行采取行动。民主党的佩洛西也去信众议院议长赖恩(Paul Ryan),要求原本正在休会的众议院应该马上复会,商讨下一步的军事行动。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