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揹BB“三文治”式坐电单车!网民狠批危险:黐X线 涉犯2宗罪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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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仔要考牌系列!网上近日流传疑似一家三口同乘电单车的出行的照片,只见男子负责驾驶电单车,后座女子则使用婴儿揹带将婴儿绑在身前,2名成人与婴儿成“三文治”去乘坐电单车,虽然2名成皆有配戴头盔,但危险举动则引来网民狠批危险,“黐X线”、“攞个生命嚟较飞”,更指涉事司机已经违法,可能涉及2宗罪,包括超载及违法载不足8岁的儿童乘客。

男子负责驾驶电单车,后座女子则使用婴儿揹带将婴儿绑在身前,2名成人与婴儿成“三文治”去乘坐电单车,网民斥情况危险。(FB“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楼主在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发布短片,质疑“手抱B坐26(电单车)?”。片段所示,片主当时从私家车内的副驾位置拍摄车外情况,1辆电单车从其左方驶至,男子负责驾驶,女子坐于电单车尾,2人中间竟然有1名需手抱的婴儿,形成“三文治”状况。女子虽然有用婴儿揹带抱紧婴儿,2名成人亦有配戴头盔,但若然发生意外,夹在中间的婴儿恐怕未有足够保护。

片段曝光引来网民批评危险,“黐X线”、“1823…救佢一命”、“攞个生命嚟较飞”、“有乜车祸唔好揾人赖就得”、“出事先后悔”。不过亦有留言反指楼主多事,“咁X贱格嘅!咁都要队X人”、“使唔使咁鬼祟,你咁紧张直头叫个乘客同BB落车”,却被其他人反驳,“觉得所谓唔影响人就钟意点都得,但人命关天”。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53(4)规定,在道路上的电单车的司机,不得在其电单车运载1名以上的乘客;如该电单车装配有侧车,则侧车所载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该侧车固定座位数目。另外第53(6)规定电单车司机,不得用该电单车运载不足8岁的儿童乘客,除非该儿童坐在牢固安装在侧车内的座位上。

任何人如没有合理辩解而违反条文或规定,即属犯罪,首次被定罪可处以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若第2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处以罚款1万元以及监禁6个月。

(FB“车cam L(香港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