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内乱泊电单车被推走 车主反出告示 威胁报警揽炒:全场走鬼

撰文: 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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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在屋邨公众范围内违泊电单车不算罕见。近日有电单车车主发现停泊于屋邨内的电单车被人推出单车径,且軚盘被破坏,于是生气地发文公审,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甚至以报警威胁要“揽炒”,令其他同样在该处泊车的人被抄牌,“WhatsApp我解决,否则全场走鬼”。网民指出停在房署范围内“其实都算系违泊”,未有与他同仇敌忾,甚至有人批评他“自私到极点,本身违泊点解仲咁X恶”,“唔一定系泊𠮶到嘅人做㗎啵”。

有电单车车主发帖投诉有陌生人擅自将其停泊于禾𪨶邨范围的电单车推出单车径。(FB图片)

电单车车主在Facebook沙田居民群组发帖,投诉有陌生人擅自将其停泊于禾𪨶邨范围的电单车推出单车径。车主又透露电单车曾经被人拆去后镜,但并未追究,是次却气愤难忍。他表示,该电单车为其后备车,自去年初开始在该处停泊,本来一直锁了軚盘,可是日前却收到朋友通知,称电单车被人推到单车径。

车主查看时发现軚盘已损毁,怀疑是同样在该处泊车的其他车主所为,决心要找出对方,于是在车上留下告示及电话号码,“见字尽早联络赔偿”。由于该处并非屋邨规定泊车处,因此其他泊车的人同样有违规风险,故他以报警威胁,“否则报警处理,呢个地方大家唔使泊”、“WhatsApp我解决,否则全场走鬼”。不过,车主也有顾虑,“我就系唔想即时令全场抄晒”。

有网民不解询问“𠮶度泊,算唔算违泊?”,楼主回应称“冇人报警唔算,属于房署范围”,但就有网民不认同并表示“其实都算系违泊,只不过房署冇抄你,其实佢哋系有权抄”、“无系合法泊车既地方泊车,一律就系违泊”。

事实上,获授权的房署职员可依法即时票控在公共屋邨内受限制道路上违例停泊车辆的车主。(房署网页)

楼主公审不成反被网民闹爆,“条路你买㗎?”、“自己违例泊车,就预咗没保障,现在仲要玩累街坊”、“违泊讲到自己无错”、“自私到极点,本身违泊点解仲咁X恶…依家系咪发烂揽炒?”、“违例泊车还要声大夹恶!”。亦有人指出破坏楼主电单车的人未必是该处其他车主,“唔一定系泊𠮶到嘅人做㗎啵”、“其实你吓到边个?偷车嘅人唔系其他一齐放车嘅人。‘全场走鬼’,你估偷你嘢嘅人会惊?好心醒小小啦,X头”。

近年公屋违例泊车问题严重,今年6月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回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屋邨办事处如发现有人在屋邨辖下范围的公众地方置放杂物造成阻碍,包括泊在行人路的电单车时,一般情况下屋邨办事处会先发书面警告要求移走。倘若无效,会根据《房屋条例》(香港法例第283章)赋予权力将有关物件移走及扣押。如物主未能于指定限期到办事处办理发还手续及缴付费用,房屋署按既定程序处理已扣押的物件,包括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等。另外,房署职员可依法即时票控在公共屋邨内受限制道路上违例停泊车辆的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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