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3日假再被老板改合约 送货司机终转工 网民吁向劳工处举报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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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当自己请到“奴工”?有港男在网上表示从事送货工作,原本合约是每月只能放3日假,而且不能放公众假期,年假都好难放到,老板1个月后更改条款,声称日做7小时,但“份工系冇假放”,请假要1日起、2日止,讲明不喜欢员工放长假去旅行消遣,“一定有正经事先可请假”,港男最终转工。网民笑言“叫佢下次请AI,唔好请人”、“拎份合约去劳工处”、“ 一齐向劳工处举报佢”。

楼主见到待遇太差,于是转工。(示意图/Getty Images)

楼主投稿至facebook专页“奴工处”,表示自己是送货司机,原本每月只能放3日假,而且“冇得放红日”,甚至连年假都好难放到,工作1个月后,老板更改条款,表明工作时间更改至7小时,薪酬比之前高出少许,但“系冇假放”。而且老板不喜欢员工放假去旅行消遣,“一定有正经事先可请假”,如果需要请假,都只能1日起、2日止。

楼主疑惑老板“系咪心理有问题?咁样人生仲有咩意义?”最终唯有决定转工,慨叹“连放风都唔畀,唔怪之得流失率咁高”。不少网民笑言“叫佢下次请AI,唔好请人”、“拎份合约去劳工处”、“ 一齐向劳工处举报佢”、“自己无朋友家人无社交,就要逼员工同自己一样?”。由于法例规定凡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每 7 天可享有不少于 1 天休息日,网民认为如果其合约属实,雇主可能已触犯劳工法例。

(facebook专页“奴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