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打风后花槽积水 美孚住户窗边倒水落街10分钟 街坊狠批无品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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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小犬为香港带来大风和暴雨,部份地区出现水浸影响交通。即使身在家中,也有市民面对寓所积水问题,有美孚街坊周一(9日)拍下影片,显示有住户打风后疑发现单位窗外花槽积水,竟以水盆盛水直接往街外倒出,过程长达10分钟。拍片者批评涉事住户行为自私,街坊看过影片亦纷纷怒斥,甚至质疑相关行为已违反高空掷物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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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影片周一(9日)中午被上载至facebook群组,当时天文台已宣布改发3号风球,不少打工仔正出门赶返办公室。片中可见,美孚新邨有高层住户以容器盛载液体,不断从单位窗户向街外倾倒,水花连同雨水一同从天而降,直坠地面。楼主狠批涉事住户行为自私,形容对方“倒水落街倒咗10分钟”,批评:“佢唔系谂住自己住高层就无人见到无人知下嘛?”
楼主续指,由于事发时正要出门赶上班,因此只能拍下影片作为日后投诉证据,“影咗一阵我就赶住返工,根本冇时间等管理处嘅人上嚟”。不过她又认为管理处难以处理有关问题,“上网揾管理处电话只揾到个打唔通嘅number,就算我投诉完畀管理处,管理处啲人嚟到,佢都已经倒完啦”。
影片引来街坊讨论,有人估计涉事住户打风后发现窗边花槽积水,但批评高空倒水行为无品,“花槽去水塞咗都唔使咁”、“买个泵仔就搞掂啦”、“倒厕所唔系可以一次过倒,唔使分咁多次?”。亦有人质疑窗边倒水行为已属违法,建议楼主报警,“报警,可告高空掷物,罚得重”、“报警啦,有片走唔甩”。
根据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B条,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