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品!暴雨下私家车直铲水氹 后生仔惨遭溅中 网民质疑或属违法
本港天气连日不稳,即使带备雨伞外出也未必可保证不会湿身。有网民近日上载“车cam”,显示1辆私家车在雨中疑刻意不减速,直驶到路边不平处的水氹,溅起的水花全泼向站在马路边正等候巴士的年轻男子,后方有女途人走避时更一度跌倒。不少网民不值私家车司机所为,狠批其驾驶态度恶劣,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更质疑其行为或已触犯不小心驾驶。
“你可能几爽,但个后生仔湿晒啦!”有网民分享“车cam”,显示1辆黑色宝马私家车驶至长沙湾道近长沙湾运动场对开时,疑刻意“铲”向路边不平处的大水氹,溅起大量水花,导致路边1名正在等巴士的年轻男生惨遭泼湿。
从楼主上载的影片可见,事发时间为周日(9日)下午1点许,当时正下着雨,男生手持雨伞站在巴士站旁,边玩手机边等车。黑色宝马沿左线行驶,路面交通并不繁忙,右线及快线仅有1辆小巴及2架货车。
不过宝马驶近巴士站时,未知是没有注意到路面有大水氹,还是明知也决定照样向前,没有减速或转线便直驶而过,导致溅起大量水花。虽然年轻男生已即时走开躲避,但水花高度几乎也令他“由头湿到落脚”。而后方2名女途人见状亦即时走避,其中1人更不慎跌倒地上,相当无辜。
不少网民看过相片也狠批涉事宝马司机无品,直指他应早知地面有大水氹,只要提早减速或转线避开便不会影响途人,“正常都cut去中线或者收油过啦,呢啲人嘅驾驶态度真系唔要得”、“马路上遇到水氹,避免唔到嘅情况行过收慢系常识吧,点知个水氹下面系咪大窿?”、“见到水氹真系要收收油,千祈唔好影响到行人”。
亦有网民质疑涉事宝马司机行为已属不小心驾驶,建议片主将“车cam”片段交予执法部门,“可以报警处理,入罪机会好大,随时告不小心驾驶”、“告唔告得入系执法同司法部门嘅事,主要系而家明显地搞到人,作为市民报案指证好合理”。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过往曾讲解车辆“铲水氹”影响行人的法律问题,指违法与否关键在于司机的行为是“不小心”或“故意”。若事件属“不小心”,受影响行人可记下涉事车辆车牌,以民事方式向车主或司机追讨赔偿,司机亦有责任赔偿,如衣物清洁费或其他财物损失。
另一方面,《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条指出,任何人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如无适当的谨慎及专注,或未有合理顾及其他使用该道路的人,即属不小心驾驶,因此如事件属“故意”,司机有机会被控该罪名,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5个月。不过,行人需要证明司机有故意铲水的意图,举证方面有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