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男餐厅食电子烟!烟味四散影响食客 向员工反映遭无视感无奈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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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地方都规定室内餐厅不准吸烟。马来西亚日前有食客不满发文,分享去餐厅用膳时遇到有男子竟然在吸食电子烟,他立刻向店员反映,岂料对方居然没有阻止该烟民,懒理其投诉。事后不少网民都批评男子举动自私,认为当地卫生局应加强执法,如发现同类个案,烟民和涉事餐厅均应缴交罚款,以加强阻吓力。

马来西亚有食客去餐厅用膳时,目睹有男子公然吸食电子烟,无奈他向店员反映却被无视,故于网上发文诉苦,不少网民批评涉事男子举动自私。(FB“我们是马来西亚人We-are-Malaysians”图片)

该食客在Facebook“我们是马来西亚人 We are Malaysians”群组发帖,指他某天于吉隆坡某购物中心的餐厅进餐时,遇到1名正在吸食电子烟男士,他随即向餐厅职员投诉,希望对方能劝阻他不要在餐厅内吸烟,可惜却遭到职员无视,感到不满故于网上分享事件,谴责对方失职,“工作人员有责任不让这样的事情在餐厅内发生”。

图片所示,1名穿着黑衣男子正于餐厅吸食电子烟,他身旁有不少客人正在用餐,其烟味四散无疑会影响同场食客。

帖文惹来网民批评涉事男子自私,“请尊重餐厅内的其他顾客”,认为楼主当下应该记下员工名字,再向该公司投诉。不过有从事餐饮业网民诉说难处,“有时并不是我们不想知会客人,有时我们已经尽力说服他们”,却担忧再三提醒会惹怒对方,继而发生冲突,所以都不敢再滋扰客人。

另有人忧虑若然无人阻止这些烟民,其他人将会“有样学样”,纷纷无视法规,故盼望当地卫生部门可以重视此事,加强执法和采取行动对付违规烟民,并建议如发生类似事件,应对吸烟者和餐厅一同罚款,加强阻吓力。

其实2019年起,马来西亚卫生部共花费一年时间展开食肆禁烟令教育宣导工作,并于2020年起全面进行执法行动,规定所有食肆3米范围内都列为禁烟区,包括冷气及非冷气餐馆、咖啡厅、露天小贩中心及路边摊;而含有尼古丁成份的电子烟和水烟亦包含于禁烟令内。

根据《2004年烟草管制法令》,任何人在23个颁布宪报的禁烟区抽烟,首次被控告将会被罚款最低250令吉(约422港元),若拒绝偿还罚款或重犯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约16,887港元)或监禁2年;食肆则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约8,443港元)或被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FB“我们是马来西亚人 We are Malaysi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