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遭遭变态姨丈性侵6次 强行肛交致肛门扩张 辩解极尽禽兽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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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不如!台湾有12岁女童自幼稚园起寄住阿姨家,她小学毕业时姨丈深夜以犯错为由罚她跪,之后要求她脱光衣服,强行张开其双腿指侵并强迫口交。其后姨丈趁她在客厅睡觉时,强行脱去其内裤性侵致下体流血,又威吓她处女膜破裂要保密,某晚再强行肛交,过程令女童剧痛狂哭,10个月内6次暴力性侵。女童后来在社工协助下验伤,发现有肛门扩张状况。禽兽姨丈否认性侵指控,竟辩称是女童便秘、学跳舞及自慰所致,但终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姨丈监禁8年6月,他一直上诉到台中分院及最高法院均被驳回。

台中12岁女童10个月内被姨丈性侵6次。(示意图/Getty Images)

案情指,台中12岁女童自幼稚园开始寄住在阿姨家,经常遭体罚姨丈。至2018年暑假某晚11时多,当时女童正准备升中,姨丈以犯错为由要她罚跪,其后要求她脱去全身衣物,由于女童前几天被打过,以为姨丈是想帮她涂药便服从躺下。未料姨丈突然张开她的双腿指侵,并强迫她口交,姨丈当时更称“这样的行为叫做爱”,当时她不理解发生何事。

2周后,女童在客厅睡觉,醒来见到只穿内裤的姨丈坐在梳化床一边,脱去她的内裤强行性交,她事后下体流血,姨丈强迫她马上清洗,又说她处女膜破裂要保密。

之后某天,姨丈突然问“要不要来一次”、“一下下就好”,女童明确拒绝后,姨丈未有理会,强迫口交及肛交,其间女童剧痛得哭出来,姨丈才改为强迫口交及阴道性交。其后约8、9个月间,姨丈再于客厅、厨房、阳台位置下手,前后至少性侵外甥女6次,每次都很粗暴。

女童不敢反抗,是因为阿姨不喜欢她,怕事件曝光后也不谅解,而且外婆有重听,如果告诉她,音量会大到姨丈和阿姨知道。女童后来被送去安置机构,和室友聊天透露此事,最终于2019年告诉社工自己遭性侵,验伤也发现她的下体、肛门有陈旧撕裂伤、肛门扩张等。

女童指阿姨不喜欢她,故不敢反抗及发声。(示意图/Getty Images)

姨丈被捕后一直否认性侵外甥女,而验伤时距离最后一次被性侵已事隔8个月,他办称外甥女出现肛门扩张是因为便秘、学跳舞及自慰所致,要求将外甥女的证词鉴定。法官针对肛门扩张问题致函询问大里仁爱医院,医生回复指肛门扩张要看括约肌受伤状况,如无断裂1、2天就可恢复,一旦断裂即使复原也会出现扩张。如无断裂但反复扩张“会类似橡皮筋常常撑开一样造成松弛”,例如反复肛交、便秘、灌肠扩张亦将造成松弛,可能无法痊愈,法庭检视所有证供后判定姨丈罪成。

法官认为女童被性侵时未满14岁,心智未成熟、自幼缺乏双亲照顾,姨丈除未尽长辈责任,还利用和女童同住的机会以一己私欲多次强制性交,严重伤害她对两性认知的健全发展。加上姨丈事后始终否认罪行,未和女童和解及致歉。台中地院判6项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成,分别判姨丈入狱7年2月、7年3月、7年5月、7年4月、7年4月、7年4月,合并刑期判8年6月。姨丈一度上诉到台中高分院、最高法院均被驳回。

女童依被害人保护法向台中地检署申请性侵害补偿金,获补偿40万台币(约10万港元)后,署方则再向姨丈民事索偿。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