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滋扰难入眠!女生改WiFi名骂邻居“贱人不得好死” 惨被提告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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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受噪音烦扰的滋味,没经历过的人怎会懂?台湾有女生因不满邻居经常发出噪音,严重影响其生活作息,忍无可忍便将无线网络(WiFi)分享名称改至“陈贱人半夜又很多噪音”、“331H4F-2犯贱吵人,不得好死”。对方得知后以“公然侮辱罪”提告,法院指更改WiFi名称后,附近邻里会看到,有损原告人的人格、名誉等,故女生被判罪成,不过随后双方达成和解。

台北地院认为更改WiFi名称后,周边住户能看到侮辱性用词,确信会贬低原告人的名誉以及社会评价,故认定被告人“公然侮辱罪”罪成。(GettyImages/示意图)

台媒报道,台北林姓女子以及陈姓女子皆为租户,属是邻居关系,林女对声音格外敏感,难以忍受陈女长期制造的噪音,严重干扰她生活作息,一怒下便将WiFi分享名称改为“陈贱人半夜又很多噪音”、“331H4F-2犯贱吵人,不得好死”。

台北地院认为更改WiFi名称后,周边住户能看到侮辱性用词,确信会贬低原告人的名誉以及社会评价,故认定被告人“公然侮辱罪”罪成。(GettyImages/示意图)

陈女发现被辱骂后,决定以“公然侮辱罪”将林女告上法院。台北地院认为林女自更改WiFi名后,周边住户一旦开启电脑、手机或平板的无线网络搜寻功能时,便能看见侮辱性用词,足以贬损陈女的人格、名誉,以及社会评价等。加上据另外李姓邻居证词,以及陈女搜寻WiFi名称的画面截图,因而认定林女足犯“公然侮辱罪”。

经台北地院审理后,林女对其所犯的罪行直认不讳,惟陈女撤回控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事件得已告终。而法院虽判处林女公诉不受理,但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