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捉内奸”查员工手机!女生拒绝即被炒鱿后续更衰 律师咁讲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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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炒人不赔钱的借口吗?湖北武汉有医疗科技公司早前以“捉内奸”为由,开会时要求检查所有员工手机,所有人被迫配合,且翌日又要再查。林女士认为无理而拒绝交出手机供检查,竟被公司断定是“内奸”,即时解雇兼拒绝赔偿,还在炒人的通知书上,指她不符合职位要求。有内地律师指,该公司可能已违法。网民质疑所谓捉内奸只是公司炒人招数,“其实就是想辞退人,又不想给钱”。

林女士指公司在例会上突然要求查员工手机,当时大家配合了,但翌日又要查,她拒绝后被解雇。(示意图/微博影片截图)

陆媒报道,内地有女子离奇被指控泄露公司机密,要求查阅手机,“不让查就辞退”。事主林女士在湖北武汉一间医疗科技公司工作,3月9日,公司在例行会议上突然提出要“找内奸”,因为有人泄露了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讯息,要求查阅员工手机,同事们迫于无奈接受检查。

翌日公司再要求查手机,这次林女士拒绝,公司竟然就这样断定她是“内奸”,即时解雇之余,还拒绝赔偿。林女士向陆媒《工人日报》爆料,指公司发出的辞退通知书上,写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认为她没达到职位要求,故解雇时无需支付劳动补偿金。

林女士指公司在例会上突然要求查员工手机,当时大家配合了,但翌日又要查,她拒绝后被解雇。(示意图/微博影片截图)

另外,公司还扣起了她2月1日至3月8日的绩效工资拒绝发放,将她赶出办公室时,还强行检查其袋子。她强调自己2021年入职以来,从未违反过公司的违章制度,正申请劳资仲裁。

内地律师熊星星认为,公司检查员工手机微信聊天纪录,侵犯了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私隐权、人格尊严等,甚至侵犯了第三者私隐,据《民法》第1032条,自然人有私隐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益。无论林女士绩效如何,都无权检查其背包及扣起绩效工资。

熊续称,倘公司无证据证明其主张(林女士是内奸)的重大过失和泄密,只因林女士不配合查手机就辞退,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付赔偿金。人事单位未经同意就收集员工微信纪录,也不被视作法律证据。

网民认为查手机捉内奸只是借口,真正目的是不赔钱炒人。(微博影片截图)

网民揶揄这间公司是否没有法务部门,“如果辞退后内鬼还在公司,该怎么办呢?”、“全公司基本都放弃权了,就1个人遵守法律保护权利,却被违法辞退了”。

不少人认为这只是公司炒人招数,有时招聘请来太多人都会这样,“很多公司都会出现这情况,繁荣时招人用力过猛,萧条时期只能靠非战斗性减员了。看手机是幌子,若泄密早删了。这么弄可以看下忠诚度,配合的留下”。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