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cam片!外卖阿姨路中“与电动单车共舞” 网民:惨啦!倒泻晒
舞狮舞龙之外,竟然有人“舞电动单车”?有网民日前上传车cam片,显示香港某街道有1名外卖阿姨疑不熟电动单车操作,在马路中心出现狼狈一幕──阿姨握着把手不停随电动单车原地打转无法骑上车,犹如“与车共舞”。有网民指阿姨已经“倒泻晒啲外卖”,又指幸好不是电单车,否则可能出意外,爆笑形容是“人类驯服野生电动车珍贵片段”。
楼主日前在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上传影片,拍到“阿姨与电动单车共舞”的画面。片段拍摄地点未明,但见到有行走新界的“绿的”出现,相信是拍摄于新界区,只见1名身穿围裙、疑似正送外送的阿姨,在马路中心“舞动”电动单车,她握住车辆手把,尾辘掂地不停打圈转转转,车尾的外卖箱子不停刮地,但她始终骑不上去。而阿姨似乎不熟悉电动单车操作,最后车子打侧倒在路上,她状甚无奈重新扶起电动单车。
网民形容是“人类驯服野生电动车珍贵片段”、“一定系奴役得架单车太过份啦,搅到架单车发老皮”,惟有人批评如果阿姨不会骑车应该别用来送外卖,“好彩佢无车牌、害唔少人”、“惨啦!倒泻晒啲外卖”、“阿姐好彩系揸电动单车啊,揸其他死得”。
由于影片画质离奇偏绿色,网民错重点问为何可以拍得这么像恐怖片,“你条片系咪喺边部恐怖片截出嚟”、“好欣赏你个车cam…明明系一单普通嘅意外,都拍得出鬼片嘅气氛”,画质又差。楼主解释因为隔住挡风玻璃上面啲隔热膜拍所以偏绿,由于离“舞车”场景较远,“放大咗嚟睇系差啲啦”。
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在港属违法,而且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警方曾表示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过去不时有市民因驾驶电动单车被捕,当中可能涉及4宗罪,包括驾驶未获发牌照的车辆、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无牌驾驶及驾驶时没有佩带安全帽等。
(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
在香港驾驶电动单车合法吗?
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详细罚则可按此......
如驾驶电动单车被警方截获,涉及甚么罪名?
过去不时有市民因驾驶电动单车被捕,当中可能涉及4宗罪,详细罪行可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