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内地妻儿来港 公屋男想“分队”再排新单位 房署咁回应!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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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儿来港团聚,有没有方法申请多间公屋呢?有港男发文指现时和父母兄长一家四口居于公屋,母亲是户主,由于其内地妻儿来港后会变6人家庭,打算由兄长及父母另行重新排公屋,而他们迁出后,现时公屋留给他及妻儿。惟楼主指基于与兄长关系欠佳,抢心对方排到新屋后拒绝搬走,拟另外交多个申请,即他与妻儿及父母5人申请,认为“有个后备”。帖文引起热议,更有过来人分享做法,惟不少网民批评有关举动是想在香港“呃多间公屋”,楼主则激动反驳自己和父亲都是香港人,而非新移民,认为按规矩申请是无问题。
房屋署回复《香港01》表示,现居公屋单位的户主及认可成员可另行申请公屋,但不能以整个租户家庭作出申请,若申请者及其申请家庭成员均居于公屋,申请将被冻结1年,而申请者接受编配后,必须交回现居公屋或删除现时户籍。每名1公屋申请者只可交一份申请表,申请者及其申请内家庭成员不可重复出现在其他申请内。

楼主的妻儿将来港同住,一家人想多申请间公屋,让父母和兄长搬走。(资料图片)

该名港男在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 公屋 居屋 绿置居 租置 房协 装修 家私 平面图 富蝶邨 裕雅苑 昭明苑 安秀苑 冠山苑 启欣苑 骥华苑 愉德苑”发文,指现时与父母及兄长一家四口住公屋,但妻儿将来港团聚,到时会变成6人家庭。

楼主交代指父亲现时70岁、母亲则65岁,户主是妈妈,哥哥会作为申请人,连同父母3人申请天伦乐计划重新排公屋,父母兄长获派屋迁出后,现时公屋会留给给他与妻儿居住。基于对兄长不信任,他正想办法另外再加多个申请,“我阿哥晚上返嚟成日饮完酒发癫”、“担心有变故,我想另外同屋企人自己申请有一条后路,咁我究竟可唔可以另外重新跟老豆老母加老婆同仔申请公屋?”。即同时递交2个申请,父母加兄长3人一份申请,楼主和父母及妻儿5人一份申请。由于哥哥觉得和父母申请较快,拒绝一人申请。

楼主重申他是担心哥哥会“玩嘢”,“申请咗唔去攞,因为佢系一pat泥。屋企租佢系从来都冇交过但系仲要发恶”,万一哥哥排到新公屋又拒绝搬走时“有个后备”。只要另一边申请到,他就即时由旧单位删除户籍,“所以我嘅问题系可唔可以两条队排,唔得嘅话就冇办法”。

楼主称一家六口难以一起住,基于不信任哥哥,想另行再和父母交公屋申请。(资料图片)

帖文引来热议,有公屋户主称自己遇过同样情况,所有18岁以上符合资格的港人都可申请公屋,但申请后要删除现有户籍。户主只要自己放弃单位迁出户籍仍可申请公屋,但申请会冻结一年,“原本间屋由家庭成员转户主,但要审查,假设户主仍未除名,申请公屋要冻结一年”。

不过,许多人批评楼主是想“呃多间公屋”,反问楼主为何不返回内地发展,“大陆经济发展好过香港”、“可以返大湾区团聚”。有留言批评楼主将所有问题推在兄长身上,“你点样申请系冇人会过问嘅,话知你又呃又骗又抢呀,你做到咪叻仔啰,但系千祈唔好摆阿哥上台啰,一世人得两兄弟”。

楼主气愤反驳,自己是合法申请公屋,“咁加咗个人入嚟,唔通仲住返原来个单位咩X头”,又称已向房署查询,对方表示只要申请获批准,在搬入前完成旧单位删除户籍即可。

楼主称已向房署查询,只要成功递交申请,在取得新单位时迁出原有户籍就可以。(资料图片)

他强调自己和父亲都是香港人,“唔系新移民”,对于有网民批评他在“呃公屋”,他反驳现时是在重新申请公屋,而非分户,“系要重新排队”,待申请成功入往新屋后,原公屋单位会作除名,只留下他和妻儿户籍,“有人话系咪骗公屋,答你系按条例申请,房署批准,亦都冇走条例罅隙”。

房屋署回复《香港01》表示,根据现行公屋申请规定,现居公屋单位的公屋户主及认可成员虽然可以另行申请公屋,但他们不能以整个租户家庭作出申请。而假若申请者及其申请内所有家庭成员均居于公屋,相关申请将被冻结一年,其间房屋署会暂缓处理该公屋申请。申请者在接受编配的单位后,亦必须交回现时居住的公屋或删除现时公屋户籍(包括转换公屋户主)。

此外,每位公屋申请者只可递交一份申请表,而申请者及其申请内家庭成员亦不可重复名列在其他的申请内,重复的申请一概不获接纳。

据房委会资料,户主去世或迁出后,单位租约可无条件批予单位内居住亦是认可成员的户主配偶,若户籍内已无户主在生配偶,租约亦可批予在单位内居住的其他认可成员,但须接受“全面经济状况审查”及“住宅物业权审查”,以厘定他们批出新租约的资格及应缴的租金水平。

据房署资料,户主迁出后,若户籍内无户主在生配偶,租约可批予在单位内居住的其他认可成员,但要重新接受审查。(资料图片)

申请公屋条件方面,整个公屋租户家庭(包括一人家庭)的公屋申请将不获接纳,若因增加或删除现有公屋的户籍或公屋申请内的家庭成员,以致整个公屋租户家庭与公屋申请相同,即使已获登记的公屋申请亦会被取消。

若公屋已经资助自置居所计划购入,业主/联名业主及其配偶均不合资格申请。

由2017年4月1日起,获登记的一般家庭申请,若申请内全部成员均现居于公屋,相关申请将被冻结一年及被编订一个相应登记日期,期间房屋署会暂缓处理该公屋申请。如申请者因上述规定导致申请被冻结一年,其后有关申请转为非长者1人申请,会按“配额及计分制”下的规定被扣减30分。

(综合)

现居于公屋的户主及家庭成员可否继续申请公屋?

可以另行申请公屋,但他们不能以整个租户家庭作出申请。更多详情请按此......

公屋户主迁出后,其他家庭成员可否成为户主?

单位租约可批予单位内居住的户主配偶,并可批予在单位内居住的其他认可成员。更多详情请按此......

公屋申请可以提交多少次?

每名申请者只可递交一份申请表,申请者及其申请内家庭成员不可重复名列在其他的一般申请。更多详情请按此......

公屋户主能否另申请公屋?


由2017年4月1日起,获登记的一般家庭申请,若申请内全部成员均现居于公屋,相关申请将被冻结一年及被编订一个相应登记日期,期间房屋署会暂缓处理该公屋申请。更多详情请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