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伏?外佣续约提3条件:加薪兼预支长期服务金 网民劝企硬拒绝
长期服务金都可以预支?有网民日前分享想跟已工作8年的外佣续约,但对方迟迟未答应,至近日开出3大条件,除要求加薪至6000元外,还要求预先支付长期服务金,为数约2.6万元,楼主正考虑是否答应。不过,许多网民力劝楼主不应就范,质疑外佣有可能领取服务金后“跳糟”断约或辞职,而且雇主与佣工之间,本身没有预支长期服务金的做法,恐到时会出现争拗,而该笔钱有可能被视作“bonus”无法讨回。
楼主在facebook群组“香港雇主讨论区(外佣/钟点/陪月/本地ee)”发文,称希望与已在家中工作8年的外佣续约,但“我个姐姐话要攞咗长期服务金先续约”。她透露6月底已经问外佣想不想续约,但事情一拖再拖,至近日才答复并提出3个条件,包括要返回菲律宾1个月、先付清所有长期服务金及每月薪金要6000元。
楼主透露现时外佣薪金4900元,多年来都会给多一点,坦言一家待外佣很好,“每日可以瞓晏觉4至6pm,晚饭我自己煮,佢只系负责洗碗”。疫情前一家去旅行都会送机票给她回菲律宾,“可能一年返两次,可能宠坏咗”。如果对外佣要支付长期服务金,金额应为2.6万元(下文附计法)。
有网民直斥“佢(姐姐)short 上脑?”、“咪傻啦,唔通佢话叫你预缴1年嘅人工畀佢先肯续约你又照畀咩”、“我会同佢讲香港法例”,又担心外佣可能想先领钱后再断约。有人更列出3点拒绝原因,第一,她有机会领长期服务金后辞职、第二,即使预支给她,他日解雇时也要重新开始计数、第三,除非她达退休年龄,“如果系佢唔同你续约(任何时候),你都系唔需要俾长远服务金佢嘅”。
网民指出,外佣无论工作多久都不会有预支长期服务金的做法,“仲要系你炒佢or主动唔续佢约、佢先有得拎,佢自已resign系无得拎长服(无论做咗几多年)”,而现在就付,他日有可能被视作特别奖金,倘出问题劳工处也可能判姐姐赢,“因为劳工处系冇提前比长期服务金嘅条例”。
有留言认为如果很想向外佣续约只能讲个“信”字,对方有机会“攞住张约去断你约,攞晒着数”,或续约后“个工人应该开始懒散、搞事、逼你炒佢,咁就长俸、1个月薪金、机票袋袋平安”,建议如果对方无心续约,应叫她主动辞职,“比我会觉得被要挟”。
据劳工处资料,外佣受《雇佣条例》保障,若外佣已连续为雇主工作不少于24个月,因裁员理由而遭解雇或不获续约,雇主须支付遣散费。如外佣已连续为雇主工作不少于5年,非因犯严重过失或裁员而遭解雇或不获续约,雇主便须支付长期服务金,但雇主无须要同时支付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月薪 × 2/3) × 可追溯的服务年资*
* 不足一年的服务年期则按比例计算
以楼主的外佣姐姐月薪4900元工作了8年计算,即(4900元 × 2/3)x 8=26,133.3元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