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奸成孕│女法官禁11岁女童堕胎 劝替宝宝改定名、生下供人领养
美国最高法院否决女性堕胎权的同时,巴西1宗堕胎案件被美媒视作一大警示。巴西1名11岁女童因奸成孕,直至怀孕22周才发现,但当地女法官齐默(Joana Ribeiro Zimmer)禁止她堕胎,当地传媒取得听证会片段,显示了法官对女童连串令人不安的提问,包括要求女童坚持下去生孩子、在庭上描述强奸犯是“宝宝的父亲”、要求女童帮孩子改名、要她将产下的宝宝交由其他家庭领养,又形容女童的决定会让孩子“痛苦地死去”,更安排女童入庇护所,避免家人为她堕胎。
事件引起巨大争议,虽然当地严格禁止堕胎,但规定因奸成孕的女性可合法坠胎而无怀孕周数限制,最终在地方法官协会及人权组织举报下,齐默正接受调查。据报女童最终在周四(23)怀孕逾29周时接受坠胎。
巴西圣卡塔琳娜州(Santa Catarina)法官齐默禁止11岁女童堕胎事件引起全国争议,20日外媒《Portal Catarinas 》及《 The Intercept Brasil 》披露1段5月9日的听证会片段,显示齐默正处理女童因奸成孕要求堕胎的案件,录下她“令人不安”的言论,她问女童是否理解何谓怀孕,在庭上描述强奸犯为“宝宝的父亲”、要求女童“坚持多一点”把孩子生下来、应该想好宝宝的名字,“你想给孩子改名吗?”等,但女童一再表明不想生孩子。
齐默强调宝宝已算1个“人”,堕胎会令孩子“痛苦地死去”,指女童的决定很残忍,巴西国内有超过3万对夫妻等待领养婴儿,又告诉女童的母亲,怀孕对她的女儿来说是惨事,但可造福另一对夫妇,劝女童让孩子留在她的肚子内久一点,如果女童愿意,她们会在孩子出生后交由另一对夫妇收养。
齐默同时告诉女童的母亲,如果容许女儿堕胎,代表她无能力保护女儿,是让女儿去杀人,拒批堕胎之余,还判女童入庇护所防止女童堕胎,避免发生“谋杀案”。
外媒报道,受害女童的律师菲历斯(Daniela Félix)透露,女童被强奸时只有10岁,她直至怀孕22周才注意到自己因奸成孕。妈妈随后带她到一家医院堕胎,但医生称只能在怀孕20周内进行堕胎手术,该个案要先得到法官授权,家属在数天内即决定循法律途处理,讵料齐默拒批堕胎,还将女童送入庇护所,不让她与家人接触,声称要避免女童受虐待。菲历斯认为孕期问题未适用于强奸案受害人,据当地法例,因性罪行而堕胎对怀孕周数没有限制,也不需要司法授权。
当局对强奸案情保密,但据报当地警方及检察官怀疑疑犯是受害女童的亲属。
《华盛顿邮报》报道,巴西司法监督机构正就事件调查该名女法官,地方法官协会及人权组织要求国家施法委员会将齐默撤职,委员会已就事件展开调查。堕胎权问题料会成为10月巴西总统大选重要议题。至本月21日,女童已怀孕29周,获另1名地方法官批准返家中,但未准许堕胎。
齐默则于翌日发表声明,称听证会内容是被非法泄露,她会保持缄默以确保孩子受充分保护。巴西国内也有保守派人士支持齐默的判决,当地传媒其后再披露,她在15日已获调升,离开所属地转到同州的另一地区,但她强调自己的调职在此案前已经落实。
据《The Intercept》 的跟进报道,女童于本月23日已接受堕胎手术,据悉身体状况良好。美国传媒视此案为严重警告,指巴西案例表明禁止堕胎可能造成的问题。
巴西法律基本上禁止堕胎,执行堕胎手术的人及堕胎妇女都会被定罪,可合法堕胎的情况有3个,第一是孕妇属性侵案受害人、第二是怀孕危及孕妇性命、第三是胎儿脑部畸形。
关注妇女堕胎权的组织IPAS指,由于巴西合法堕胎条件严苛,2012年国家卫生部报告显示,全国只有1626次合法堕胎,但估计国内每年有100万女性非法堕胎,大部分是基层女性。而据医学期刊《刺针》(The Lancet)于2019年发表的研究,巴西每年约进行50万次非法堕胎。有报道指,巴西富裕阶层一般选择到欧洲国家堕胎,故目前严苛的反堕胎法被指变相针对基层。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