叻仔!视障人士拖导盲犬饮茶遭拒 10岁童见义勇为1句KO无知职员
年纪小小就懂得见义勇为,叻仔!有网民分享1件好人好事,指有次光顾茶楼时,遇到1名视障人士携同导盲犬入内,惟职员坚持要求将导盲犬放入狗袋或狗车,令他相当为难,此时1名年约10岁的男童却大声反驳职员,“导盲犬可以入餐厅,唔使用宠物车”,令楼主肃然起敬,男童的妈妈亦大赞他“叻仔”。
有网民日前投稿至facebook专页“生仔要考牌系列”,指早前与家人饮早茶时,刚好坐在近门口位置,当时有视障人士拖住一只有“导盲犬”字样的狗进入茶楼,职员见状即查问“有冇带车或者狗袋?”,而视障人士则回答指,导盲犬受过训练不会咬人,亦不会骚扰其他客人。惟职员坚持称:“唔得㖞,我哋呢度一系入狗袋,一系用狗车。”
正当楼主打算出声指正时,附近1名目测10、11岁的小朋友大声说“导盲犬可以入餐厅㗎,唔使用宠物车”,职员听后有点犹豫,称要先询问经理意见,“因为我哋惊畀人投诉”。未几经理前来处理,向视障人士表示“你快啲入嚟,快小小食,一阵食环嚟查,我哋就大获”。最后该名视障人士被安排到较后位置,有年长食客即露出嫌弃的眼神,更冷言冷语称“惊会食到啲狗毛”。
不过当视障人士经过该名小朋友旁边时,小朋友安慰他说“唔使理佢哋,只狗狗好可爱”,其后一个场面更令楼主感到很有爱,“佢妈妈摸一摸个小朋友块脸,赞佢叻仔”。楼主认同妈妈给予鼓励,“畀个小朋友知道,就算大部分人觉得系错嘅事,其实你(小朋友)先系啱㗎”,他亦相当佩服其勇气,“我谂我好似佢咁细个𠮶时,应该系唔敢出声𠮶个。咁细个识见义勇为,系叻仔嘅!”。
网民都大赞该名小朋友“好叻”,直言大人都未必够胆出声,“但小朋友就立刻出声,勇敢”、“同理心同正义感唔系人人都有”、“有见识,真系无知先可怕”,亦有人指妈妈家教好,“妈妈教得真系好好”、“佢妈妈个牌系金色嘅”。
根据《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订明,任何人士如拒绝视障人士携同导盲犬进入容许公众人士进入的处所,或拒绝向他提供服务或设施,则可能被视为触犯《残疾歧视条例》。另外,《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第10B条在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狗只进入食物业处所的同时,明确订明为完全或局部失明人士充当向导的狗只则属例外,故现时法例是容许导盲犬进入食肆范围内(食物室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