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首例】下班后收工作讯息 员工凭Line纪录成功取得加班费
随著通讯软件愈来愈普及,老板不只用电邮吩咐你工作,心血来潮时更会用WhatsApp或电话命令你办妥工作,令员工如同24小时候命,实质是“隐形加班”。
近日,台湾有仲裁委员会凭劳资之间的Line对话记录,裁定员工可索加班费,成为台湾首例以通讯软件对话纪录裁定为加班。
台湾一名员工在非办公时间经常收到雇主指令,雇主以通讯软件Line指派工作,该名员工被解雇后,向雇主索偿加班费。近日新北市仲裁委员会裁定索偿成功,资方需支付新台币2,598元(折合约港币649元)加班费。
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的Line通话记录,包括对话次数、频率及时间,裁定该名员工平日加班358分钟,假日加班1,007分钟,按照劳工薪资新台币25,200元(折合约港币6,297元)折算为应补发的加班费。
过劳死个案引起关注加班 1则讯息=加班费4小时
台湾曾经有雇员长期在下班后,收到上司电讯软件讯息,接到指令往往要工作至深夜,最终引致过劳死。劳动部于是下令雇主下班后用电讯软件交代工作,等同员工加班。
据台媒报道,新北市劳工局表示由于此案发生在2015年,个案以旧版《劳基法》处理。劳工局指在新例“一例一休”下,休息日工作1分钟当作加班4小时,换言之在休息日传1则讯息要求劳工加班,亦要付4小时加班费。
香港能否应用? 人力资源顾问:视乎合约
香港打工仔如在非办公时间,收到老板有关工作指令的讯息可以如何应对?安俊人力资源顾问董事总经理周绮萍回应《香港01》,形容情况普遍,以通讯软件传达工作指令其实本质上与电邮或电话差不多,只是紧急程度就介乎两者之间。
至于打工仔是否可以根据讯息内容,索取合约定明的加班津贴,周绮萍就指视乎员工收取指令后,是否要马上开始工作。周绮萍表示:“有啲老板可能系惊唔记得咗,所以先send定(讯息)畀你”。如果工作可以留待上班才做,就不算加班。相反,如果要在非办公时间工作,就可以根据合约的加班津贴条款,向公司追讨加班补水或补假。
法国:放工后有“离线权”
法国今年起实施新例,保障打工仔放工后有“离线权”。新例规定有多于50名员工的公司,需订立“离线时间”,员工在“离线时间”后不需回复或发送工作电邮。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