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30年前遭叔叔性侵追溯期后仍提告 吕秋远:为10岁的自己而做
文:吕秋远 台湾律师
“我知道,我的性侵害案件不会赢,你觉得我还是要提告吗?”
她约莫40岁,虽然脂粉未施,但还是看得出来天生丽质。只是她说出来的话,很让人心碎。
她在8岁的时候,被自己的叔叔性侵害,长达2年之久。那时候,她不懂什么叫作性侵害,只是觉得那样的事情让她很不舒服,叔叔会威胁她,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直到叔叔搬家,她才如释重负,但也还是不敢告诉爸妈这件事。
为什么?因为她隐约觉得,这是丢脸或是可怕的事情,在他们保守的家里,发生这样的事情,究竟会是谁被处罚,她自己也不能肯定。直到国中开始,有比较正式的性教育出现,她才真的知道那是什么事,但是没有证据、没有证人,她不知道该向谁说,所以,她持续保持沉默,只是她开始会不定时的忧郁、情绪不稳,而且经常会在自己身上划几刀。
厌任何跟性有关的联想
她的感情一直不顺利,男人来来去去,就是没有让她可以稳定下来的人。她讨厌任何跟性有关的联想,讨厌回家,也讨厌任何的家族聚会。爸妈对于她不想跟阿公阿嬷一家人过年这件事一直不能理解。特别是她对于叔叔的态度,连打招呼都不肯,让她爸妈觉得,这孩子真是别扭。
直到她看了我的文章,才终于决定要踏出第一步,但是已经晚了30年。在30年前,性侵害是告诉乃论的罪,告诉期间只有六个月,况且,民事请求赔偿的时效也已经过了,知道起2年、事实发生起10年,她问过许多律师,知道这件事在司法上已经药石罔效,她来找我,无非是想要确认最后的心意。
“你看了我写的那些故事以后,你做了什么呢?”
决定跟他正面对决
“说来也好笑,我没有任何证据,就算追诉期还在,他可能也会逃过一劫。所以,我看了你的文章以后,决定跟他正面对决。我把这件事跟妈妈说,我们一起去找阿嬷,请她把叔叔带来爸爸的牌位前面对质。”她的脸露出了一点笑容,“我有全程录音,虽然知道他不会承认,但我还是要试试看。”
“他怎么说?”
“他的说法很特别,竟然是‘我忘记了’,我把当年发生的事情,一件一件的说给他听,包括在那个地方、什么时间、做了什么,我一件一件的说,他只能不断重复,‘我忘记了’。最后,阿嬷要他去我爸的灵堂发誓,我先走过去,跟我阿爸说,我刚刚说的如果有假,就会如何。我冷眼看着他,要他来我爸前面说话,他蹲在地上,就像是歇斯底里一样的说,我没有做,为什么我要发誓、不要逼我!”
她喝了口水,继续说,“当然,阿嬷跟妈妈看到这个情况,也知道怎么回事了。阿嬷拿起了拐杖要打他,说他是畜生。你知道吗?一个快九十岁的老人,教训一个六十岁的儿子,我看了都很心碎。”
我没有说话,静静的听她说。
“所以,律师,你觉得我现在还是该提告吗?”
“告啊!”我说,“这件事不需要律师。你就带里录音,到警察局提告,让检察官介入调查。我知道最后还是会不起诉,但是至少检察官会对这件事调查,在不起诉书上,把事实记载下来,还你一个公道。”
听了我这段话,她松了一口气。“我以为你会要我放下。”
“没有人有资格要谁放下。你现在做的事情,是你在为10岁的自己做的。我希望你可以帮她说说话,让她知道,当年她不敢说、不能说的话,现在有人帮她主持公道了。我希望你可以抱抱她,告诉她,这一切不会好,但是她是无辜的。”
听到这里,她已经泪流满面。
“谢谢你,我觉得轻松许多了。”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