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1000台币赡养费争拗 12岁女提定期见阿爸交换 结局超悲伤
文:吕秋远 台湾律师
许多人都说,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然而,这并不是适用于全部的人。例如,当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当自己没办法取得照顾孩子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对于钱这件事,锱铢必较,即使是一个月仅仅差距500元(台币,下同),都会在法院里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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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不想给。好像小孩就是靠阳光空气水,就可以长大一样。但是,有些时候,孩子要的,不一定是钱,是那些对方从来就给不起的东西,例如这个故事:
这已经是第三次的调解了。每次,她都要跟老板请假来这里开庭。开庭倒是无妨,但是挫折感实在太重,因为那个男人,为了1000元差距的扶养费,已经跟她协商了三次,她简直忍无可忍。
当然,才1000元的差距,也不过就是8000元与9000元,有差吗?其实,根本意义不大,女儿都已经12岁,1000元?买球鞋都不够,但是就是这个连“买XX都不够”的金额,他还不干脆同意,让她也动了气,硬是要对方给付这笔钱。
而且,她今天带了女儿过来。女儿从来就没见过这个父亲,在调解委员的建议下,希望这个男人看到了女儿,可以愿意多付一点钱。
“我很愿意多给,可是,你要知道,我现在已经有家庭,也有两个孩子了,我真的没有能力。”男人说。
“哦?希望她跟你妈处得好。”女人淡淡的说,“孩子出生以后,原本我们是要结婚,但是你妈就是不喜欢我,说我用怀孕来绑住你,我看上你们家的财产,才想嫁给你。现在这个女人,应该不是先有后婚吧?你妈应该满意吧?”
她毫不留情的“尻洗”这个男人,因为当年的羞辱太过。他妈妈甚至说,“我还不知道刚生出来的这个种是谁的!而且,还是女生!以后能干嘛?”
“你还不是女人!怎么这么喜欢为难女人!”她当时冲口而出这句话,然后夺门而出。两天后,决定把原本的婚宴取消,带著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儿,从高雄搬来台北,在台北考上教师以后,独自把孩子扶养到12岁。
他,据说有透过朋友找过她,但应该不是很认真,因为12年来,她从来没换过电话号码,但是也从来没有接过男人打来的任何一通电话。
他们在家里,从来没有谈过“爸爸”这个角色,直到孩子最近要上国中。在毕业典礼前,女儿突然问了妈妈,“我爸到底是谁?”她才鼓起勇气,希望爸爸来参加女儿的小学毕业典礼,但是听到来意,这位“爸爸”却是直接挂了她电话,旁边还有孩子的嬉闹声。
“不方便吧!”
于是,她决定请他到法院来,好好的谈谈,他应该负起什么责任。
“你不用管我妈跟我老婆的事。”男人不耐烦的说,“我妈说,如果是8000元,她愿意帮忙,如果超过这个数字,她也没办法。至于我,真的没能力。我月薪才5万多,还有房屋贷款、养两个小孩,你要我怎么办?”
“你妈你妈,真是你妈的乖孩子。”她在女儿面前,不想这样反唇相讥,但是脸色当然不好看。正当她想要发作时,女儿在旁边说话了。
“爸爸,你可以两周来看我一次吗?”
妈妈不可置信的看著她女儿,怎么会!明明她对这个父亲,是应该没有任何印象的。
“如果你愿意来看我,我可以跟妈妈说,请她扣我的零用钱。你给妈妈8000元就好了。”
空气当时是凝结的,因为没有人料到,女儿竟然会突然对爸爸说出这些话。她以为这个女儿,就是个小孩子,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
现场沉默了五分钟,没有人说话,爸爸低下了头,似乎在思索,亦或是对于女儿的话,一时反应不过来。在一阵难堪以后,他擡起头来说:“我愿意给9000元。”
就这么简单一句话,却让她涨红了脸,她生气的质问他,“你就是不愿意来看女儿?”
“抱歉,我已经有我的新家庭,我老婆不希望我来看孩子。毕竟,她在嫁给我之前,不知道我曾经有过这一段。”他对著孩子说,“对不起。”
女儿没有哭,只是怔怔的看著他,“我知道了。我本来就没有爸爸,没关系。”
妈妈红著眼眶,站起身来,对著他说,“我问过律师了,依照你的所得跟财产,其实我可以请求法院裁定,不用跟你调解,金额至少是1万5千元,我们就让法官判决吧!”
她牵著女儿,往外走去,在门口,转过身对那个愣在原地的男人说,“别忘了代垫扶养费,总共12年,大约是200多万,你要是不付,房子可能就是我的了。”她顿了一下,然后说,“下次法官面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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