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致电消防局求助 遭消防员假关心真性侵 崩溃寻死16次终身亡

撰文: 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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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职人员不应知法犯法,台湾1名少女于2018年受情绪困扰自残,后致电消防局求助,当时接听电话的消防员事后竟偷偷记下电话,假意关心少女并私下约游车河,其间更在车上性侵对方。少女后来一直生活在阴影下,接受心理辅导亦帮助不大,2年间轻生16次,最终于去年2月自杀身亡。新竹地方法院一审判消防员无罪,检察官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后判处消防员1年10月监禁。

台湾1名少女于2018年自残后报警求助,后来却遇接听电话的消防员假意关心,并惨遭性侵。(示意图 / Gilles Lambert /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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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道,事发于2018年至2020年间,当时新竹1名16岁少女因心情不佳自残,致电消防局求助,并由救灾救护指挥中心小队长兼勤务指挥中心陈姓执勤员接听电话,未料陈男竟抄下其电话号码,更不时打电话、传讯息和送早餐,假意关心少女,逐渐令少女卸下心房。至同年4月,陈男约少女出外“游车河”,少女不疑有他,最后却惨在车上被性侵。

少女后来再陷入人生低潮,在接受心理辅导时向老师透露事件,甚至表示想杀掉陈男,老师立即通报妇幼警察队,惟少女始终难以走出阴霾,2年间便企图轻生16次,最终在去年2月自杀身亡。

少女事后一直活在阴影下,于事发2年后结束生命。(示意图/Getty Images)

据报陈男在性侵一事后与少女的父亲签下和解书,并赔偿10万元台币(约2.8万港元),但坚称没有“性骚扰”少女。当地检察官依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起诉陈男,但新竹地院一审时判他无罪,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指陈男有强逼女方。

检察官其后向高院上诉,最后成功推翻原判,指陈男起初接获少女的自杀报案电话后,明知对方年纪尚轻,却以关心、开导等名义联系对方,并趁机发生性关系,事后又想大事化小,才导致少女轻生,判刑1年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