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妈遭丈夫家暴兼性威胁 为排公屋哑忍不敢离婚:仲有两三年点忍
正所谓“得公屋得天下”,但为了上楼,每日家嘈屋闭又能否忍受得到?有港妈在讨论区发文,指因相处问题一直想与丈夫离婚,惟一家三口已轮候公屋5年半,对方明言一旦离婚就会取消申请,令她不知如何是好,“当一家三口最快八年上楼,排咗5年半,仲有两三年点忍”。
该港妈在香港讨论区以“公屋轮候中,但不想同对方住,应如何做?”为题发文,指一家三口正轮候公屋,排了5年半,早有离婚念头,惟对方则是公屋申请人,并明言离婚的话将会取消申请,“不会留给我同小朋友”。她亦提出即使不离婚,当派到公屋时分3间房,每人独立睡一张床,但对方同样拒绝。
她补充称,自小朋友出世后,与丈夫愈来愈多问题,自己在女儿2岁时因公司倒闭而转当全职妈妈,并一起住在夫家,却是噩梦的开始。当时的她受尽老爷及姑奶的辱骂,连丈夫亦骂她“垃圾、蝗虫”。其后一家三口决定搬到㓥房,最初协议由丈夫负责交租,并每月付家用2,000元,楼主则负责照顾女儿及买𩠌煮饭,怎料丈夫“租咗就反口,威胁我出返来做嘢”,又不愿意给家用。
除经济问题外,她直言住在㓥房的1年过着“非人生活”,丈夫每晚强迫她穿性感衣服睡觉,甚至发现他有偷拍癖好,又逼她与其交欢,即使表明拒绝就会阻止入睡,并骚扰4小时不心息,“我匿在厕所才不骚扰我”,因而晚晚吵架。另外丈夫亦有家暴,“有次我叫他给家用,他不肯,口角间他拴住我颈差点窒息,我反抗都有抓伤他”。
楼主表示,担心他们的争吵影响女儿成长,因而决定重投工作,将女儿交由父母照顾,但经过㓥房的日子,“我真是不想同他一起住,不想重蹈覆辙,不想过返地狱般的生活”,又直言“现在仲好讨厌他,为了小朋友我一直忍忍忍,真是不知点做好?”,害怕对方会一拍两散,取消公屋,因而陷入两难局面。
帖文引起网上热议,不少人都同情其遭遇,但建议楼主考虑一下“边样喺你心目中比较重要,住屋重要还是离婚重要”,除非她离开丈夫后能独立生活,否则目前亦只能靠丈夫才能短时间完成公屋梦,“一系就忍到派了公屋再作打算”;不过有网民认为不应为上楼而默默承受,“怎么可能再忍下去”;另有人提议她找社工倾诉,“多个申诉对象,多个意见都可以帮到你”。
根据《公共租住房屋申请须知》,申请人离婚时,若双方未能就申请的拥有权达成协议,则拥有子女管养权的一方有优先权保留原有申请。 另一方如仍有需要入住公屋,并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则不论其是否拥有子女的管养权,房屋署亦会接纳其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