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妈得$40万欲购$300万居屋 盼获两女资助 阿女:支唔支持好

撰文: 卡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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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买楼 / 居屋】不少公屋户会以绿表申请居屋或绿置居单位,望一圆业主梦,但亦有人认为因公屋租金低廉,做了业主反而“不化算”。有女生在网上分享指,其住在公屋的母亲欲以绿表资格购买约300万的居屋单位,惟自己只有40万元储蓄,因而希望家人给予资助,楼主对此却有所保留,怕母亲百年归老后会有麻烦,遂问网民怎样做才好。

有网民分享指,其住在公屋的母亲欲以绿表,购买约300万的居屋单位,惟只有40万元储蓄,因而希望家人给予资助。(示意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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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民在亲子王国讨论区发帖,指母亲正在住公屋,近日提出欲以绿表计划购买居屋,目标单位约200至300万元,惟她只有40万元积蓄,遂向楼主和其家姐求助,“佢可能想睇下家姐和我可以出到几多钱尽畀首付,再睇下点供”。楼主补充指,本来与家姐都各有地方居住,不明白母亲为何有意买楼,而且担心母亲百年归老后,“层楼点搞? ”。

帖文引起网上热议,有网民认为老人家住公屋已足够过世,“唔系为仔女置业一般唔会想临老先来供楼”,又指如果母亲没能力供楼,绝对不应该帮手,“40万好心做棺材本,仲搞咁多嘢做乜”。

不过有人则支持楼主资助母亲买楼,“始终会升值,百年后两姐妹可以分咗佢,有得赚,公屋就无得留俾你哋”,认为楼主有能力的话值得投资。有网民亦指如果担心两姊妹日后有争拗,可预先商量并着母亲订立平安纸,“最紧要倾掂数同埋写低佢大家签字,唔好到时嘈咋”。

按目前规定,绿表资格的居屋或绿置居单住户主一旦去世,其遗产承继人如本身没有物业,把单位作自用仍无需补地价,即是继承了户主的资格。但是,如遗产承继人是居于公屋房屋,包括公屋或居屋业主等,则有可能因不可享有双重福利为由而不能以免补地价身份承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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