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与男同学合租关系暧昧!指控男方2次性侵 爱的日记证无罪
台湾发生性侵疑云。台南1名女大生和男同学合租1屋,指控遭到对方2次性侵,但法官翻阅证据后,发现女生曾在日记写下爱慕男方、自愿发生关系等语句,加上女生的行为表现和一般性侵受害人不同,最终判处男方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份属同学兼室友 友情深厚
台媒于今年6月报道,男女双方是同学兼室友,2人平时相处融洽,一起写作业和看电影,更会相约外出游玩,有时朋友前往租住单位游玩,大家都会睡在一起,可见友情深厚。
双方有亲密举动 女大生称拒发生关系
但女生指控,有1次同学们睡觉时,男室友突然偷吻她,她清醒后同样回吻,但立即制止对方行为,男方随即停止和道歉。接吻一事发生后,他们偶然亲吻,而且有前戏,她甚至为男方“服务”,但她报称有守住底线,没有发生性行为。
女大生指控首遭性侵 不敢求助
岂料到了2023年,同学们再次前往单位作客,男方突然动手性侵,让她感到疼痛不适,于是立即出手反抗,但因现场尚有其他同学,她担心害怕吵醒其他人,所以只能忍到完事。当晚事发后,男方载同女生前往其他同学住所,其间男方认为这种暧昧不清的关系并不合适,加上自己已有心上人,希望可以结束这段关系。女生翌日才表示,遭到性侵当刻感觉不适,男方随即道歉取得原谅,2人结束这段暧昧关系,同时结束合租。
声称第2次遭性侵 决定报警
但去到同年底,女生前往男方住处聊天,入睡后,男方再次对她性侵,女生事后私密位置发炎,而且担心会意外怀孕,造成心理压力,数次求医后决定报警处理。
女生完事后开玩笑回复︰你太粗
但法官翻阅证据后,发现原告指控首次性侵发生后2人相处没有改变,女生更询问,新找单位比起当时租住单位多了房间和浴室,想了解男方是否有意愿一起视察。此外,女生指控第2次性侵发生后,男方曾传送讯息,询问会否感到疼痛,女生开玩笑回复“你太粗”等字句,求医后更主动向男方表示可以1人负担一半医药费。
法官翻阅爱的日记 判处被告无罪
法官更发现,女生在日记记录许多爱慕男方的语句,包括愿意发生性行为的内容,加上女生声称遭到性侵期间没有反抗或大声求救,而且配合到全程结束,难以认定男方性侵行为,法官最终处判被告无罪,全案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