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星仔性侵醉酒大学女同学!2男同学被指观战兼猥亵 3人结局曝光
台湾发生集体性侵案。1名“寿星仔”男大生相约其他同学庆生,“寿星仔”却趁女同学饮醉时性侵得逞,在场男同学见状不但没有制止,反而袖手旁观,甚至出手猥亵。案件经一审后,“寿星仔”和另外2名男同学“共同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寿星仔”被判囚8年,余下2人分别入狱5年和7年6个月。案件经上诉后,“寿星仔”获改判入狱4年,另外2名男同学分别被判缓刑3年和无罪释放。
寿星仔偕大学同学庆生
台媒于6月报道,案发2021年9月4日晚上,洪姓男大生正值生日,邀请陈姓、林姓等多名大学同学庆生,他们在高雄接载1名女同学,直奔林男位于屏东的住所开派对。翌日凌晨,该名女同学不胜酒力,自行上楼休息。
性侵醉酒女同学得逞 其他人无制止反加入
洪男见到女同学睡在房内,趁她只能轻微反抗时性侵得逞,其他同学上楼找人,开灯目击性侵一幕,不但没有制止,而且留在现场“观战”。部份人甚至动手动脚,林男涉嫌趁机指侵女受害人,陈男则触摸受害人胸部,并意图留在房间参与性侵,但受害人开始有力反抗,陈男只得作罢。受害人事后乘搭的士离开,同时致电友人诉苦和验伤,并向洪男共5人提告。
5人否认性侵
案件在屏东地院进行一审,洪男、陈男和林男等5人否认性侵,洪男声称是女同学要求他陪聊,所以气氛变得暧昧,2人接吻后发生关系。由于当时房间没有开灯,他只能确定有人进入房间,但无法确认是否有人触摸女同学,陈男承认摸胸,但没有指侵,林男则声称没有抚摸女同学私密位置。
3人罪成 2人脱罪
法官认为,如果洪男和女同学同意发生关系,理应不会允许有其他人“观战”,事后洪男和陈男向女方传送讯息道歉认错,提及“对不起我最好的友人”、“我做出这么龌龊的事…让你受这么大的伤害”,可见他们的确犯案。至于林男,法官认为女方口供明确,考虑到受害人事后反应,包括立即验伤,认定她当时遭到洪男等人性侵,裁定“共同强制性交”罪名成立,洪男入狱8年,陈男和林男则被判5年和7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余2名在场同学被判无罪。
寿星仔刑期由8年变4年
检方和洪男等人不服裁决,于是纷纷上诉,案件在高雄高分院进行二审,法官认为女方当时明确拒绝洪男,但洪男仍然和她发生关系,考虑到洪男没有前科,事后传送讯息坦承做错,于是改为判囚4年。
1被告变缓刑 1被告逆转被判无罪
至于陈男,合议庭考虑他在洪男完事后才触摸女方胸部,没有进行指侵,无证据显示2人有共同强制性交,加上陈男事后获得女方原谅,裁定“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3年缓刑,并向公库支付15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同时接受3场法治教育,林男及另外2名被判无罪的同学,法官认定证据不足,3人同样被判无罪。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