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膊有罪?屋苑出通告禁赤膊上身出走廊 住户斥管太严 法例咁讲
赤膊上身倒垃圾会触犯法例?有港男于网上分享,其所住屋苑近日贴出通告,提醒住户进出单位途经走廊时勿赤膊上身,应穿回上衫,以免影响他人。通告更提到赤膊上身有机会触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港男质疑屋苑管业处“会唔会管得太严?”。
该港男于Threads发文指出,“我个屋苑通告讲到好似男士赤膊上身会触犯刑事罪行第148条,会唔会管得太严?咁啲明星演唱会表演除衫咪全部犯罪?”。
屋苑出通告禁赤膊上身倒垃圾
照片见到,屋苑管业处以“留意个人仪容事宜”为题贴出通告,写道管理处最近接获部份业户反映,指“有住户在进出单位途经走廊时(如倒垃圾/整理私人物品)赤膊上身,甚为不雅”。
男住户:会唔会管得太严?
通告续指,管业处明白天气炎热,但走廊乃属公共地方,管业处提醒各住户,为他人设想,在途经走廊时,应穿回上衣等,以免影响他人。
通告更引用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
网民:唔着衫送货咪高危人士?
帖文引来热议,有网民指出“重点系条友唔靓仔啫”、“样衰=猥亵,靓仔=好正,你唔系咁都唔明呀?”、“好肯定系啲肥佬或者阿伯先俾人投诉”、“香港好多道德之士,少少嘢都可以觉得好敏感”、“又唔系除咗衫喺人哋门口徘徊,使唔使讲到咁严重,天气热又焗,如果我系男人都想除衫”。
有网民笑言,“我投诉A座黄师奶出走廊倒垃圾唔戴bra”、“男士去游泳系咪要着番件比坚尼以防露点?”。有网民说,“咁做送货𠮶班一定系高危人士,成日都见唔着上衣”、“沙滩上男生咪全部犯法”。不过也有男士表示,“作为男性我希望大家都着返件衫,你想露但未必个个想睇”。
大律师陆伟雄:法例无规定不可赤裸上身
大律师陆伟雄过往曾回复传媒表示,法例无规定不可赤裸上身,若无故意滋扰他人,赤裸上身送货并无违法,亦不构成性骚扰。
资料显示,1999年曾有女子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屯门安定邨两名报贩、1名菜贩及4名在球场打篮球的青年,赤裸上身是“有意从事性骚扰”,同时控告屋苑管理公司,索偿87元。
同年,该女子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当时的区域巿政署容许男子在屯门兆麟苑运动场赤膊缓步跑,索偿逾300万元。翌年7月,该女子再入禀高院,指自己参与社署安排的社区服务时,遇上3名男子赤膊向她“性骚扰”,向社署索偿240万元。
不过,所有案件最终均被驳回,法官更斥责该入禀女子滥用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