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日男跟踪长发短裙醉娃!图硬上惊见是男的 强逼口交后续更衰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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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男男性侵案。在台北市经营酒吧的日籍男子在店内工作期间,发现1名长发短裙醉女从店外经过,日男见到对方多次跌倒,随即步出店外跟随对方返回住所打算硬上,却赫然发现对方竟是男性。由于日男当时已欲火中烧,所以强逼对方口交,事后竟然丢下500新台币(约127港元)才离开,受害人受辱后报警求助。

案件经一审后,被告入狱3年2个月,执行完毕后被驱逐出境,但被告经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被告有悔意,已和受害人和解,改判刑2年,但缓刑5年,同时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却毋须驱逐出境。

在台湾的日男见到1名长发披肩的短裙“女子”经过,觉得对方面容姣好身材曼妙,于是起了色心,跟从对方回家后企图性侵。(示意图/gettyimages)

见到长发“醉娃”起色心

台媒于今年5月报道,日籍男被告姓和田,来台多年,懂得当地语言和拥有台湾居留证,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上开设日式酒吧。2024年5月14日下午2时许,和田在店内处理装潢事宜,其间见到1名长发披肩的短裙“女子”经过,觉得对方面容姣好身材曼妙,但当时受害人因公关工作已多天陪酒,疲劳加上酒精影响,所以走路不稳,踉跄了2至3次。

发现“她”是男性 仍然强迫口交

和田认为机不可失,于是跟随对方步伐,受害人走到附近大厦2楼住所,准备取出锁匙开门,和田突然从后询问“你住这里吗?”,受害人惊觉危险连忙否认。和田继续献殷勤,询问“要不要送你回家?你家住哪里?”,受害人前往顶楼暂避,但反而退无可退,和田此时伸出狼爪,却发现对方是男性,但因欲火难耐,就说了1声“对不起”,继而强压受害人头部强迫口交。和田完事后取出500新台币(约127港元)丢在地下,要求受害人收下,最后转身离去。

和田认罪后,最初入狱3年2个月,经上诉后缓刑5年,同时必须提供200小时的义务劳务,免除驱逐出境。(示意图/gettyimages)

一审判囚3年2个月 服刑后驱逐出境

受害人受辱后报警求助,警方经调查后拘捕和田,但他辩称双方同意发生关系,检方却认为受害人当时疲累不堪,没有能力反抗,所以才遭到和田性侵,控告“乘机性交罪”罪名。案件在台北地院进行一审,被告承认罪行,并和受害人达成和解,但法官认为被告行为对受害人身心造成难以抹灭的伤害,对社会治安危害甚大,仍然判刑3年2个月,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二审改判缓刑5年 免除驱逐

被告不服上诉,高等法院进行二审,5月13日宣判,考虑到被告有歉意,并和受害人和解的,改判有期徒刑2年,但缓刑5年,同时必须提供200小时的义务劳务,免除驱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