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人夫这样搜证挨告 法官摇头判罪成下场曝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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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出轨,当然会想尽办法搜证,但手法不当随时惹上官非。台北1名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一度尝试抢夺妻子手机,甚至在未经妻子的同意下,私底下检查其平板电脑内的笔记本内容和通讯程式对话纪录,继而转发到自己的手机当作“证据”。惟这种搜证手法被妻子告上法庭,法官裁定被告“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言论”罪名成立,判处男拘役50天,但可易科罚金5万新台币(约1.2万港元)。

人夫鬼祟破解妻子平板电脑密码搜证,因手法不合法而挨告。(示意图/gettyimages)

破解妻子平板电脑密码搜证

台媒于今年5月报道,案件在台北地院审理,男被告怀疑妻子有婚外情,2023年2月,他见到妻子在家中遗下平板电脑,以不详方式破解密码,随即检视笔记本内容和通讯软体对话纪录,继而将资料转存到自己手机。同年4月,男被告利用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告,指控妻子出轨,而妻子收到诉状缮本才知道事件,因而就个人资料被擅取而报警求助。

人夫辩称全家人都知道密码

男方接受调查期间,辩称为了取得妻子外遇的证据,才会冒险取得相关资料,声称全家人都可以使用该部平板电脑,所以众人都知道密码。

法官裁定“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言论”罪名成立,判处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5万新台币(约1.2万港元)。(示意图/gettyimages)

男方曾抢手机比较资料

但警方经调查后,发现女方手机和平板电脑设有同步连结,男方曾经想取得妻子手机,和平板电脑中的资料进行比较,最终不果,男方明显知道原始资料存放在女方手机内,所以才试图抢走对方手机进行检查,但被女方拒绝,可见女方不同意让男方查阅,男方的行为属违法,于是将他起诉。

法官判罪成 拘役50天

法官认为,被告为了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窃录妻子非公开言论,考龙到被告之后认罪、双方未能和解等因素,裁定“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言论”罪名成立,判处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5万新台币(约1.2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至于被告涉嫌抢夺手机,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