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做夜做店小姐当小三!挨告称获正宫赞“外遇天使” 下场惨了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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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竟是天使?1名旅美人妻在台湾从事夜店小姐时认识另1名人夫,双方展开稳定交往,至少曾性交20次。正宫无意间发现双方的情欲对话,惊悉丈夫出轨后决定提告,向小三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小三在庭上主张正宫曾向她传送讯息以表达感激和歉意,甚至形容她“原来是我(正宫)夫妻关系外遇历程的天使”。惟法官没有采纳小三的口供,判处她向原告人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被告不服上诉,惟法官终维持裁决。

邱姓正宫意外发现丈夫的Gmail帐户曾收到instagram讯息的通知,虽然有关通知已被删除,但仍保留相关纪录,邱妇继续查探,发现丈夫和黄女的情欲对话。(示意图/gettyimages)

正宫意外发现丈夫与小三情欲对话

邱姓正宫在金融机构信托作业科担任资深副经理一职,她和丈夫于2005年结婚,育有2名小孩;至于黄姓小三育有1名6岁女儿,据报道,黄女是旅美的家庭主妇,从事夜店小姐期间结识邱夫,2人继而发展婚外情。

该段婚外情于2021年7月被揭穿,当时新冠疫情仍然肆虐,邱妇在家中远距上班,其间协助女儿操作电脑,意外发现丈夫的Gmail帐户曾收到instagram讯息的通知,虽然有关通知已被删除,但仍保留相关纪录。邱妇继续查探下,发现丈夫和黄女互称“老公”和“老婆”,邱男更传送“应该的,小老婆,真心疼你”、“妳自己还贴没有码的,怎么双重标准,都快露点了”、“我喜欢你的,但你有家庭,我有小孩”、“你这样让我感受到压迫感…为什么爱要有那么多质疑?”等讯息。

邱男承认自2021年2月左右与黄女开始交往,其间发生至少20次性行为。(示意图/gettyimages)

小三称被正宫形容是“外遇历程天使”

邱妇大怒委托私家侦探搜证,发现丈夫在外租了套房让小三居住,于是和丈夫摊牌。邱妇的丈夫承认自2021年2月左右与黄女开始交往,其间发生至少20次性行为,地点包括租住单位和多间汽车旅馆,对方知道他已婚,最终双方于2022年5至6月期间分手。

邱妇认为配偶权受到严重侵害,加上孩子们不希望父母离婚,所以她拒绝丈夫离婚请求,并向黄女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案件在新北地院审理,黄女否认指控,认为邱妇一早知道这段婚外情,却突然提起诉讼,且已超过民法2年请求权时效。黄女更声称邱妇事后传送讯息,大赞“原来你(黄女)是我(邱妇)夫妻关系外遇历程的天使”、“在这里,我想跟你说声抱歉及感谢”,相信邱妇没有受伤,而且已经原谅她。

邱妇认为配偶权受到严重侵害,加上孩子们不希望父母离婚,所以她拒绝丈夫离婚请求,并向黄女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示意图/gettyimages)

法官拒绝接纳小三口供

但法官认为是否超过请求权时效,视乎邱妇何时揭发外遇,而关于这个时间点,双方说法不同,依法应由黄女举证,但黄女未能提出任何事实证明,加上黄女主张获得邱妇原谅,但她提供的对话内容属于不完整证据,无法了解所有内容,部份语句甚至令人难以理解,无法单凭相关对话内容就认定邱妇原谅黄女。

法官最终没有接纳黄女的说词,考虑到双方身份、地位和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处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

法官判处黄女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被告不服上诉,但法官维持裁决。(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不服上诉再输

黄女不服提出上诉,指出邱妇和丈夫关系一早并不和睦,对方丈夫经常在夜店流连,且带同其他小姐外出,可见他们的婚姻问题不能归咎于她。高等法院法官则认为黄女和原告人丈夫多次发生关系,已经损害邱妇婚姻幸福,加上原告人的丈夫曾经提出离婚,于是驳回被告的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