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夫出轨有巴辣小三!妻忧被暗中删户籍“出街瞓” 房署咁规定
丈夫出轨已是惨痛,妻子若被赶出家门就更可怜!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得知住在公屋的女友人与丈夫婚姻触礁,而对方丈夫出轨,在外有“巴辣鸡小三”,或正密谋申请离婚。该名人妻担心丈夫“暗中交咗文件畀房署”,将她从公屋除名,因忧心会被赶出家门落得“出街瞓”的下场,思虑忧惧以致患上抑郁症。网民随即为楼主解难,指就算是公屋户主,亦“不可以单方面取消户籍,因为房署要被取消者签署”。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删除家庭成员户籍申请书”资料列明,户主可申请删除已不在单位内居住的成员或已离世成员的户籍,除了已离世者,被删除成员须在申请书上签署已示知悉、同意。换言之,户主未经家庭成员同意,不能暗中删除对方户籍。
该名网民在Facebook专页“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发帖,表示其相识多年的好友近来深受抑郁症困扰,原来好友的丈夫有婚外情,不但“在外有4个女人”,其中小三甚至“迫宫”想坐正,“他有巴辣鸡小三!要户主单方面搞离婚”。
“巴辣小三宫心计” 人妻忧被除名赶出公屋
楼主又透露好友“为头家辛苦咗几廿年”,谁知却遇上“世纪贱男老千”,而小三更是“宫心计手段好利害”。最令人妻担忧的是,由于丈夫是公屋户主,她担心丈夫会暗中办理离婚,并向房屋署申请取消其户籍,将她迫至“出街瞓”。故楼主帮忙发帖询问网民,“有户籍的太太,会否被房署即时取消咗户籍?要出街瞓?”。
网民:户主唔可以单方面取消成员户籍
有网民回应指人妻不必忧虑被赶出街,直言“户主唔可以单方面取消”,“有份表格畀取消户籍的家庭成员填”、“不可以单方面取消户籍,因为房署要被取消者签署。除非有人过咗身,出示死亡证,就可以单方面取消户籍”、“取消户籍都会问原因,不可能随便就可以取消”。
网民建议找社工帮忙
另有网民就建议楼主鼓励朋友找社工帮忙,“朋友真系有情绪病去找医生,同时去找关爱社工睇下帮唔帮到”、“揾社工分户啦,你朋友去睇精神科确定,同医生讲件家事畀佢知,社工帮你朋友”、“如有小孩,可以揾社工帮手分户,赶返条佬走都仲得”。
房委会这样规定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删除家庭成员户籍申请书”资料,户主可申请删除2类家庭成员的公屋户籍,包括
1.已不在单位内居住的成员;或
2.已离世成员。
而除了已离世者,被删除成员须在申请书上签署已示知悉、同意。
公屋户如离婚 住屋这样安排
至于“公屋住户离婚后的住屋安排”,则写明公屋住户分居期间,房署一般不会主动要求任何一方迁出,而如果离婚诉讼完结,双方未能就公屋租约达成协议,房署通常会支持把公屋租约拨归获得所有子女管养权的一方(倘租约内并无其他认可住客)。
另一方则须迁离公屋单位,然而他/她可申请以下2种安排:
1. 如无法另觅居所,又符合入住中转房屋资格,可申请新界宝田中转房屋的1人单位;及
2. 透过1人申请登记申请公屋,并可获缩减轮候时间,减幅相等于前租约的居住期,但最长以3年为限。
(Facebook、房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