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令13岁女友怀孕再性侵表姊 出狱后性侵11岁亲生女 内情曝光
屡次干犯性侵案,连未成年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这个淫狼绝不能放过!台湾花莲1名男子先后性侵3名女子,包括13岁小女友、自己亲表姊及11岁亲生女儿。事缘该男子十多年前跟13岁少女交往,令到对方怀孕生下1名女儿,被揭发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而他其后醉酒性侵自己表姊,最终因这2宗风化案被判入狱。
男子服刑2年多后出狱,需独力抚养女儿,这名单亲兽父竟猥亵正在就读小学3年级的女儿,而女童由11岁读小五开始,至升读国一期间一直被亲父性侵,次数多到数不清,而直至她14岁时,终于崩溃向亲友哭诉,案件才得以曝光。法官审理后,判处被告4项加重强制性交和6项加重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囚5年6个月。
和13岁小女友发生关系 醉酒性侵自己表姊
台媒于今年4月报道,被告当年与13岁小女友发生关系,令到对方怀疑,其后醉酒性侵自己表姊,因而被控“未满14岁少女性交”和“强制性交”罪名,罪成后服刑2年多。被告2016年1月11日获假释,于是搬回父母住所同住。
被指自亲生女儿11岁起多次猥亵性侵
小女友为他生下1名女儿,当女童就读小学3年级时,交由被告单独抚养,父女同睡1房。这名单亲兽父同年伸出狼爪猥亵女儿,由而女儿小五至国一期间,即由11岁开始就被兽父性侵。少女一直哑忍至14岁,直到国三才向亲友哭诉遭父亲性侵,其兽行才曝光。
被告辩称“我是真的没有做”
案件在花莲地院审理,被告否认性侵亲生女儿,反而辩称自己有前科,当时他亦有认罪,足见自己为人诚实,强调“这件我小孩的事情,我是真的没有做”。但其女儿清楚交代事件,亲友亦指,受害人获悉要和父亲搬到新竹居住,都出现哭泣和发抖等反应。
被告被判入狱5年6个月
法官认为,被告出狱后,受害人终于获得父亲陪伴,却遭被告长期性侵,受害人没有诬陷被告的动机,而受害人供称遭到猥亵性侵次数实在太多,无法清楚记得,最后确定其中10次,故裁定4项“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6项“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有前科和事后没有认罪,合并判处入狱5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
(ETtoday新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