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馆招聘美容师限女性!男子求职被拒现焦虑症 索偿3原因败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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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员工时雇主当然会写明要求,但如果只限某种性别人士应征,随时会惹来歧视指控。台湾彰化1间泰式养生馆在网上刊登招聘广告,写明只限女性应征美容师,1名男子应征遭拒绝后,向彰化县政府投诉,县府性平会认定该间养生馆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罚款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
男事主事后称因遭到歧视而导致焦虑症,索偿8万新台币(约2万港元)精神抚慰金,但法官认为养生馆的确性别歧视,但已经被罚款,而且事主求医时间和事件发生已相隔1年多,再加上其心理咨商纪录无法证明病情和案件有关,基于述3大理由,决定驳回请求,男事主上诉同告失败。
台媒于今年4月报道,涉事泰式养生馆负责人在2023年在facebook刊登应征美容师广告,写上“欢迎二度就业!正职兼职都可!欢迎有兴趣的女性朋友加入!”,1名男子私讯表示有意应征,但养生馆回复“不好意思,我们是要女生喔”。
男子被拒应征 养生馆被罚款30万新台币
事主事后向彰化县政府提出投诉,养生馆一方主张美容服务涉及按摩,女性从业者避免“性骚扰”疑虑,但彰化县性别平等工作会2024年3月15日裁定,养生馆帖文和回复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第7条,罚款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
事主事后透过法院民事庭,向养生馆索偿8万新台币(约2万港元)精神抚慰金,声称因性别歧视而求职失败,产生焦虑症,需要前往心理咨商所和医院求医,同时提供心理咨商纪录和抗焦虑药物作为证据。
向店方索偿精神抚慰金 法官判败诉
但法官认为涉事雇主已就案件被罚款,而事主求诊时间和事件相距超过1年,而且心理咨商纪录无法证明其病情和案件有直接关关,于是判处败诉,事主提出上诉后再被驳回,全案确定。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