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年迈父亲多病痛 入禀要求3子女扶养到死 法官1原因驳回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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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观念已经落伍,更何况父母没有履行应负的责任,子女也可以拒绝扶养!台南1名男子年纪大多病痛,生活无法自理,向法院要求3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7,235新台币(约1,847港元),直至他身故为止。惟3名子女提出理据拒绝要求,表示父亲当年游手好闲,而且赌债缠身,离婚长达23年,一直都和孩子断绝联络,根本没有尽到父亲应有的责任,法院理应免除其扶养责任。法官经审理后,批准子女要求。
台媒于今年4月报道,胡姓男子和妻子育有2子1女,2002年离婚,胡男于2023年遇上车祸左脚受伤,加上本身患有泌尿系统疾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丧失工作能力,每月只能依靠年金4,774新台币(约1,219港元)维生,偶然接受胞姊资助或借贷应急,但胡男每月仍要支付3,000新台币(约766港元)医疗费及6,000新台币(约1,532港元)租金,生活拮据。
老父失去工作能力 要求3子女支付扶养费
到了2024年,胡男向台南地方法院要求3名子女,每人每月向他支付7,235新台币(约1,847港元)扶养费,直到他身故为止。
但3名子女坚决反对,指出父亲过往沉迷赌博,而且游手好闲,不但变卖母亲赚取家用的衣车和电单车嫁妆,以作为赌本,而且欠下赌债,长年没有回家,不时有债主上门追债,令到4母子长期处于惊恐。
3子女反对 提出父亲无尽扶养义务
胡男更曾伪造妻子签名,向地下钱庄借钱,甚至对妻子施暴要求代还赌债。3名子女强调,父亲多年来没有尽到扶养义务,理应免除他们的扶养责任。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胡男长年没有履行扶养和照顾义务,驳回其扶养费请求,正式免除3名子女的扶养义务。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