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女儿携母揭父亲奸情 小三否认鸳鸯浴咁狡辩 法官打脸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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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做错事,当然要大义灭亲。桃园1名人妻获女儿大义灭亲告知丈夫定位出现在汽车旅馆,于是立即赶抵现场,撞破丈夫和小三鸳鸯共浴,女儿更在父亲手机内找到大量相关亲密照片,人妻继而提告小三索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小三辩称被撞见当日因为“海边风沙太大”,2人才到汽车旅馆“冲洗泥沙”,但不获法官接纳,判处赔偿15万新台币(约3.8万港元)。

两母女一起前往捉奸,撞破鸳鸯共浴丑态。(《花束般的恋爱》电影剧照)

人夫被撞破和小三鸳鸯浴

台媒于4月报道,案件在桃园地院审理后,涉事夫妻结婚超过20年,事发2024年11月,女儿使用手机期间,意外惊悉父亲定位出现在1间处汽车旅馆,于是通知母亲一起前往捉奸,撞破男方和小三鸳鸯浴丑态。男方眼见奸情败露,试图驾车载同小三逃离现场,但遭警方拦阻只能作罢。

事后人妻在女儿协助下,在丈夫手机内找到多张偷腥照片,包括2人前往九份和阳明山等地方,2人拖手和脸贴脸,甚至有多张他们作势激吻照片,人妻怒告小三,索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

小三辩称被撞破当日,现场“海边风沙太大”,2人前往旅馆“冲洗泥沙”。(《花束般的恋爱》电影剧照)

小三︰海边风沙太大,所以去旅馆冲洗泥沙

人夫在庭上声称“拍照时,分寸拿捏不好”,未有明确承认或否认婚外情,小三辩称被撞破当日,现场“海边风沙太大”,2人前往旅馆“冲洗泥沙”,甚至强调涉事夫妻的婚姻一早名存实亡。

法官检视相关照片后,质疑“冲洗泥沙”不需要十指紧扣,认定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权,但考虑到双方月薪都是大约3万新台币(约7,600港元),而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们发生过性行为,判处被告赔偿15万新台币(约3.8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