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料】5年23名内地妇刑期内产子 免费享用医疗服务
今年5月,一名内地妇人撞伤港人母女,被控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两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狱5个月1星期。由于该孕妇现时怀有4个月身孕,她服刑期间或有机会分娩。
孕妇服刑会否有特别安排?而内地妇人在港服刑期间产子,婴儿会否享有居港权?
居于深圳罗湖区、报称家庭主妇被告黄玉凤,被裁定近距离以助跑式冲向一对港人母女,其中年逾五旬的港人母亲当场倒地受伤,直至现时均须用拐杖助行。现时怀有4个多月身孕黄玉凤,最终被判入狱5个月1星期,她或有机会在狱中分娩。
若被告在狱中产子,孩子会否拥有居港权?据了解,根据《基本法》第24条,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换言之,若父母为中国公民,其子女在香港境内出生,均会成为永久性居民,并享有居留权。至于本案被告及丈夫,由于未有其国籍资料,未知是否符合《基本法》24条条件。
狱中免费享用医疗服务
前惩教职员表示,监狱内有囚室设有医院设备、医护人员等,怀孕囚犯会被安排入住相关囚室,并接受定期检查,照顾跟一般医院一样,费用全免。他又称,怀孕囚犯服刑期间的工作会较轻巧,例如:贴信封,而不用到较体力劳动的洗衫房、丝印或车衣工作。孕妇的膳食也会跟其他囚犯有所不同,他指狱中会有“孕妇餐”。
至于婴儿出生后,会安排到育婴室,母亲也可以继续照顾孩子。如果囚犯要求孩子交由家人照顾,社会福利署也可作安排。
担心被滋扰可要求独立囚禁
是次沙田袭击案的被告黄玉凤,审讯期间也称受外界滋扰,若她担心服刑期间被骚扰,惩教署有何安排?该位前职员称,犯人到监狱报到时,职员会先了解她的背景,例如身世、来自哪里、有没有黑社会背景、吸毒或滥用药物之类;并会因应其刑期长短,安排适合的监仓。被告也可要求单独囚禁,但他指出,并非一般人能抵得住单独囚犯的孤独,而产房也不会有太多囚犯,若有滋扰行为,狱中职员也会维持秩序。
5年23内地妇刑期内分娩
惩教署回应《香港01》,署方会安排怀孕在囚人士作定期检查,并会安排她们到公立医院接受产前检查及进行分娩,有关医疗费用由公帑支付。而2011年至2015年间,共有23名内地孕妇在服刑期间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