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去旅行影女友瞓觉相 点知分手后被告偷拍 警搜屋仲扣iPad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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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们热恋时即使吵闹也是甜蜜,但分手过后小事也能挑起纷争。台湾一名男子旅游时拍下女友睡觉时的相片,两人当时曾被照片逗笑,没料分手后女方竟翻出相片,报警控告男子偷拍。警方接报到男子寓所大规模搜索,一度扣起其平板电脑调查,法院经审讯认为睡觉属“非公开活动”,不应被他人公开,惟事发时男女为情侣关系,相片不能证明男子有不良动机,故判他无罪,没收相关相片。

原本为情趣拍下的一张睡觉相,竟成为台男与前女友对簿公堂的原因。(《太阳的后裔》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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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台男前年6月与女友到台东旅行,两人同居于民宿内,旅程其中一晚,男生于凌晨约4时拍下女友的睡觉照片,相中女友上半身躺于放有两个枕头的双人床其中一边,呈侧睡状态,双脚则越过床中间,但只见头发、左耳、左手掌及左臂小部分露出棉被外。台男当时打算待女友起床后,展示相片取笑其睡姿霸占了整张床大部分空间,女友醒来后亦被照片逗得哈哈大笑。

台男原本打算以相片取笑其女友的睡姿霸占了整张床大部分空间,女友亦曾看过相片。(《太阳的后裔》剧照)

不过两人后来分手,女方竟借由照片控告男子偷拍,警方接报后持搜查令,动员多人到男子寓所搜索,男子的平板电脑更一度遭查扣调查。他曾向警方表示,女方于分手后没有要求删除相片,质疑对方分手后突然提告是有心闹事。

当地法院审讯后指出,睡眠属一般家居活动,理应被视为“非公开活动”,被告男子在女方睡着的时间偷拍她进行“非公开活动”,的确符合刑事犯罪的部分规定。不过法院指出当时两人属情侣关系,加上男子并无向他人展示相片,不能证明其拍照行为有任何卑劣动机,认为其行为侵害权益的效果极轻微,故判男子无罪,但没收相关照片,案件完结不得上诉。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