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拉空姐入厕所 称 “让人想咬一口” 华航机师性骚扰罪成赔款
中华航空张姓机师遭控前年强拉空姐进厕所,还言语性骚扰“让人想咬一口”,导致空姐出现忧郁、焦虑等症状,提民事诉讼要求张赔偿50万元(约12万港元),张虽否认性骚扰,但有证人证述,故不采信他的说词,判张应赔偿10万元(约2.5万港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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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主张,张2017年10月以教官身分,搭乘从曼谷飞往台北的班机,她在起飞前检查客舱时,张突然叫住她,开口询问是否为泰国籍,更说“像你这样的姿色在泰国可是国色天香,超级美女”,她仅简单道谢转身就走,未料张起身拉她的袖口,想拉她去厕所,她甩开拒绝后,张仍伸手企图摸她的脸。
另外,张在飞机起飞后,故意在空姐面前,跟客舱经理表示,“这个妹妹很可爱,很sexy,让人想咬一口。”抵达目的地,空姐再次检查客舱检查,张又向她表示,“你这个小妖精挺厉害的嘛,把你们客舱经理也搞得心痒痒的。”她听到后极度不舒服,返家情绪激动,不断哭泣,事后向华航申诉性骚扰,调查后也确实成立,张被记一小过;她另提民事诉讼,要求张赔偿50万元。
张否认性骚扰,指出他是看见空姐脸上妆没画好,才提醒对方到厕所照镜子,另空姐指控他所说的话也绝非事实;客舱经理也作证,空姐是因被张提醒有眼屎,才感觉不舒服。
但机长、副机长、其余同班机的空服员则作证指出,曾听闻空姐抱怨张讲述一些令人不齿的话,也看到在未起飞前,张一直在厕所前找空姐说话,之后空姐脸色不好,感觉不太对劲等语。
法官认为,同班机的机组人员都指出,张有拉空姐到厕所,且空姐反应不舒服,若空姐妆容有问题,实在没有必要将人拉到厕所;虽张认为自己没有性骚扰,只是空姐主观上不舒服,但张漠视空姐感受,做出超越分际的举动,确实构成性骚扰,且公司内部调查也成立性骚扰案件,判张应赔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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