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野马”被控侵权 中国山寨车厂胜诉 获赔100万人仔
不少车迷提起“野马”,都会想起美国汽车公司“福特”(Ford)的经典Mustang车款,不过“福特”却卷入侵权案,中国四川山寨“野马汽车”2年前入禀法庭,指“福特”涉嫌商标侵权,至今年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福特”败诉,需向“野马汽车”赔偿100万人民币(约119万港元)及在官网发声名道歉。而近日“福特”终于在其官网发表道歉声明。
美国“福特”Mustang车款在1964年亮相,惟直至2006年才在中国引入“野马”型号,而四川“野马汽车”却捷足先登,早在1986年已在中国注册“野马”图型及文字商标,因而引发今次的侵权争议。
2016年“野马汽车”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指“福特”Mustang的中文名“野马”与其品牌名称相同,涉嫌商标侵权,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人民币(约1193万港元),以及不得再用“野马”来宣传汽车。诉讼扰攘2年多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初判决,裁定“福特”败诉,需向“野马汽车”赔偿100万人民币(约119万港元)、在官网发道歉声明,以及不得再以“野马”来宣传Mustang。
至本月5日,“福特”在官网发表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其后“野马汽车”亦发声明回应称,接受“福特”的道歉及予以谅解。
不过今次的侵权争议,连中国媒体也不撑“本土品牌”,时尚频道《车动力》指“老百姓买得起的好车”从四川野马嘴里讲出,“总觉得是个笑话”,又称“野马汽车”近年推出的新款汽车山寨味浓,包括2009年的野马F99,根本是山寨版 Subaru Forester;其后的野马 F-16,也是山寨版Audi A4旅行车。
众多网民亦认为“野马汽车”不要脸,“你90年代就注册了‘野马’品牌,可是这么多年了,你造出了什么好车?你羞愧不羞愧?”、“四川野马整天山寨别人的车,还有脸告别人侵权它”,不过亦有网民指“野马汽车”的确是较早注册,法律如此判决也是合理。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