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童年送报纸 牛津大学英文系转攻法律

撰文: 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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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主席尘埃落定,前主席、资深大律师戴启思(Philip Dykes)卷土重来,团队有4人也获选加入执委。这次选举引起外界关注,主要是两个团队对公会路线大相迳庭,欲竞逐连任的林定国“保持中立及远离政治”,及戴启思阵营的更坚定捍卫法治,刺激投票人数创新高。64岁的戴启思,近期因参选及去年底他的女儿在黎巴嫩遇害,名字炽热起来。不过,他早于九十年代,已积极参与人权案件,不少经典案件,他也有份参与。

戴启思团队在大律师公会中,6人有5人胜出。(资料图片)

关于戴启思的过去,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习刊物《大学线》 曾经访问他,他并非含着金钥匙出生,父亲经营一间小店,他要协助送报纸,并要兼职做髹漆工,完成牛津大学英文及文学系,之后才转读法律系研究院。他坦言,攻读英文系的选择正确,并指莎士比亚作品有助他在法庭的陈词更精彩。

本文节录自《大学线》访问。

细阅下列文字,请作好心理准备,对号入座……

* 领汇股民﹕不能上市,多少与他有关,因为他是卢少兰婆婆的代表律师。* 星岛日报﹕法院终于撤销廉政公署对报馆的搜查令,谢谢他为报界捍卫新闻自由。* 公屋租户﹕找过他控告房屋署公屋租金超过居民入息中位数,虽然最后法庭判我们输了﹗* 公仆团体﹕我们要阻止政府立法减薪,请他继续努力吧﹗

戴启思曾处理的经典案件中,代表卢少兰婆婆挑展领展上市。(住屋正义行动网站)

戴启思(Philip Dykes )来自英国,是回归以来,首位外籍人士担任公会主席一职(2005年)。虽然他在港执业已达二十年,但记者问他最喜欢香港哪种食物,他最初答不出来,后来才说偶然会到大排挡吃饭,假日会到西贡行山。

事实上,戴启思对香港人权法治一向十分热心,曾经是香港人权监察组织的活跃成员,难怪有传媒冠以“人权斗士”的称号。

戴启思对此不太认同,还语带调侃地说,大律师和的士司机没分别,都是有客便接,按守则办事。然而,一幅十多年前由越南船民所赠送的“仗义执言”牌匾,仍挂在办公室的门边。戴启思否认这是自己执业的座右铭,只称这四个字对一个成功的律师是不可或缺的,而他只是对自己的专业负责而已。不过,倒有另一句说话改变他的一生。

戴启思在牛津大学读英文,由于不想当老师,所以在研究院读法律。(视觉中国)

研究院读法律 提早一年完成课程

原来,戴启思1975年在英国牛津大学本科毕业时,修读的不是法律,而是英国语文及文学。在大学三年级准备攻读研究院之际,英文导师问他﹕“你念完硕士后,真的很想当教师吗﹖”戴启思想了一会,然后坚决地说﹕“不﹗我不想当教师,我没有这般耐性,也不是我该做的事﹗”

前路茫茫,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同学和他闲聊法律时,鼓励他说﹕“你念高中时,不是经常在公开演讲活动胜出吗﹖我认为你很适合念法律,怎么不试试看呢﹖”最后,戴启思也报读了法律系的研究院,但持了另一种看法﹕“因为我想不到还有甚么好念呢﹗”

虽然念法律是半途出家,但戴启思似乎早有慧根。法律系的研究院,别人要念两年,但他一年就念完了﹗“念法律是很沉闷和辛苦的,有点像上班一样,不是人人都能够挨得过,但我要尽早毕业谋生嘛﹗”

说到这里,他显得格外自豪,“一名与我同届入读牛津英文系的女同学,在二年级时便转修法律系,用了三年时间才考获律师执照,而我只用了一年,但恰好我们都在九七年获得资深大律师的资格。我敢说我阅读文学、诗歌的日子一定比她修读法律的日子有趣﹗要是再选择的话,我还是会先念英文。对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来说,法律似乎太沉重吧﹗”

转攻法律,不等于修读英文的三年是浪费光阴,戴启思反而认为两者相辅相成。“当细阅大文豪莎士比亚的作品时,我会特别留意他怎样撰写事实。”他解释,如果律师运用适当的名句和谚语,就可以在结案陈词时多添趣味性,有助游说法官接纳己方的理据,而这正是律师的职责所在。

戴启思处理另一宗经典案,是2004年廉政公署指先科案中,传媒涉嫌披露了证人身分,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到7间报馆取走资料。戴启思代表星岛日报应讯。(资料图片)

1984年来港做政府律师 起草人权法草案

1984年的5月,戴启思由英国曼彻斯特,前往香港的律政署(回归后改称为律政司)任职律师。离乡别井的背后,原来是“七年之痒”。“我在英国的七年,每天不是处理煤矿工人断手断脚的诉讼书,就是医生的检验报告,内容千篇一律,沉闷到不得了﹗我不想永远做相同的工作,我要求变﹗”同年,香港正式落实回归中国,政权移交衍生的立法程序,对他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

自1989年开始,戴启思主要负责起草人权法案,他认为与产权法和商业法相比,人权法与大众有最切身的关系。“人权法很有趣,牵涉很多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法治的基础,在政府制订政策的过程中,也能发挥强而有力的制衡作用。”

回归在即  出外闯天下

以法律专家身分,参与中英谈判,戴启思虽然感到荣幸,但难以掩盖对当时司法体制的失望之情。“我曾经提出一些法律意见,但政府部门并不重视,也甚少加以采纳。他们的法律观念很落后,很少预防问题发生,总是认为发生了才算吧。法律顾问,就被看作次等官员,或是消防员一样,有事时才用来灭火﹗”

与此同时,高级公务员本地化计划势在必行,外籍官员的前景渐趋暗淡。“我那时不过37岁,已是律政司的管理级官员(Directing officer),没有太多晋升的空间。”在1991年年底,戴启思决不与政府续约,加盟私人律师行执业。“如果我当时四十多岁的话,可能会留下来吧﹗”

人大释法好与坏 没关系

胡仙事件、居港权风波、双普选遭到否决,连番的司法争议,令人质疑香港的法治,是否在回归以后逐渐倒退。戴启思认为,香港没有任何不寻常的改变,不过是落实执行《基本法》而已。

至于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法例的最终解释权,戴启思表示,讨论这对香港是好是坏已无关系,因为毕竟已是香港宪法的一部分。“我所关注的是,释法的合法性(lawfulness)。如果有一条坏的条例,释法可以用来限制它﹔如果条例本来是好的,释法则可以扩展它的范围。”

心不死 两度选公会主席

当大律师公会主席,不独会务繁忙,又经常挨批,官司接得少,收入也自然少,每届主席几乎都是自动当选,仅在零一年出现过两雄相争的局面﹕当时,戴启思以三十五票之差,败给现为立法会议员的梁家杰。戴启思之后前往英国度假时,又不幸中风,整整休养了大半年,但他今年卷土重来,成功自动当选。

戴启思坦言,再度参选,是为了实践自己早已定下的目标,现在正是良好的时机。“我已担任公会副主席多年,十分清楚公会的运作。老实说,四年前我还是比较年轻,今天则明显较为成熟。在朋友的鼓励下,便决定参选了﹗”他强调,现时身体并无大碍,绝不影响公会会务。他笑言,“如果我真的应付不来的话,还有两名副主席协助嘛﹗”

不出名 皆因公会有规定

然而,如果记者在街上随意问途人一句,“你知道现任公会主席是谁吗﹖”得到的答案很可能是活跃政坛的公会前主席余若薇、汤家骅和梁家杰三人,好像与戴启思扯不上关系。“或许他们过去的表现很好,受到市民广泛认同吧﹗”作风低调的戴启思回应说,“知名度,我不在乎。”

戴启思重申,大律师公会不是政治团体,不会主动参与政治讨论,只是九七年后经常被传媒经常要求公会就法政纷争作出回应,公会主席的一言一行才备受关注。他表示,公会会章列明,不容许主席作自我宣传。主席发表的言论,不过是公会商讨过后的集体决定。至于个别大律师的政治取态,公会不会干涉,但戴启思认为,大律师可以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因为从政者必须熟习法律,才可以推出新法案改善社会。

罗冠聪被DQ立法会议员资格,戴启思代表他上诉。(资料图片)

清晨派报纸 兼职做髹工

对于家人的事,戴启思总是三缄其口,只说自己曾结婚,但已离婚,育有二女。戴启思指出,父亲经营一间小店,一家人前舖后居,生活得不过不失。“每天清晨,我都会送报纸,久而久之便有早起的习惯,现在每天早上七时半便回到办公室了﹗”

每当学校假期时,戴启思都会找点兼职,帮补家计。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在工厂为电话线箱髹漆,工作环境非常恶劣,吃力又不讨好。戴启思有很重的英国口音,记者起初不知什么是线箱,他仍然手舞足蹈,不厌其烦地说了两三遍,还笑说“香港的街道不是也有吗﹖”

戴启思从英国来港,先加入政府律师,后来私人执业,经常参与司法覆核案件。(网上图片)

戴启思小档案1953 出生于英国1975 牛津大学毕业,主修英文及文学,再转读法律系研究院。1977 考获律师执照,在英国实习1985 在香港律政署任职律师1989 起草人权法,参与中英谈判1991 年底离开港府,转为私人执业1997 成为资深大律师1999、2000、2003和2004年担任大律师公会矵主席2005、2006、2018年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

本文节录自 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习刊物《大学线》 2005年3月 的人物专访

撰文:陆家盛 谭嘉恒  编辑:罗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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