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磡7旬翁被屈偷货 杂货店员扣查3小时终证清白 网民︰非法禁锢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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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他人犯法麻烦拿出证据!1名港女在网上表示,其7旬老父1月7日到红磡1间蔬果杂货店购物,其间被职员指控偷窃,称上个月2日父亲光顾时,购买苹果、枝竹、番薯和番薯粉,但没有为番薯粉付款,要求“偷1赔100”,总共赔偿3,200元。母亲通知她到场了解,警员和港女多次翻查片段,最终证实老父没有偷窃,年老父母全程足足站立3小时,但职员没有道歉。

港女形容父亲事后“激到血压偏高、面到红晒冇胃口食嘢”,批评职员“态度肯定有问题,而且完全冇内疚同歉意,大家小心免中伏”。

大量网民留言指“间嘢摆明虾老人家啦,如果有啲公公婆婆好惊,真系可能畀钱解决算”、“隔咁耐先追究,一嚟就屈3,200蚊, 大家都无单无据,佢讲咩都得”、“我觉得佢哋系想屈钱,想啲人怕事畀钱了事”、“同警察讲返而家间铺涉嫌非法禁锢”。

楼主父亲如常到红磡1间蔬果杂货店购物,但刚刚买完生果突然“被人捉住话偷窃唔畀走,扣住㗎买𩠌车喺生果舖”。(facebook群组“黄埔人•红磡人•土瓜湾人”)

母亲致电哭诉 港女父亲被指偷窃不得离店

楼主在facebook群组“黄埔人•红磡人•土瓜湾人”表示,1月7日下午5时左右收到母亲致电哭诉,称70多岁的父亲到红磡1间蔬果杂货店购物时,“被间舖屈佢偷嘢唔畀走”,吓到楼主立即赶去了解。

楼主抵达后,1名年轻男职员声称,楼主父亲去年12月2日购买苹果、枝竹、番薯和番薯粉,职员事后“觉得唔对路,睇返CCTV发觉(佢)只系畀咗3样嘅钱”,相信楼主父亲偷取番薯粉,售价32元,舖头贴住“偷1赔100”告示,所以要求赔偿3,200元,否则报警。

楼主父亲称在店内被指上月偷货后,“再(被)捉去另外1间同名杂货舖”。(facebook群组“黄埔人•红磡人•土瓜湾人”)

父亲和男职员各执一词

楼主一度担心是否老人家年纪大,忘记为其中1袋货物付款,于是当场询问父亲,对方肯定自己当日付上足够款项,之后再到该店购物都相安无事,但刚刚买完生果突然“被人捉住话偷窃唔畀走,扣住㗎买𩠌车喺生果舖,再捉佢去另外1间同名杂货舖”,不停要胁赔钱,否则报警了事。

男职员闻言提供“相关片段”,楼主见到事发当日,父母将手上数袋货物交给该名职员计数,但职员坚持称楼主父亲刻意没有交出番薯粉,相信有意偷窃。楼主开始发火,警员此时到场,看完影片都有同样疑问,反问职员是否“自己收漏咗钱要追究”,但职员仍然坚持己见,继续将多部闭路电视不同角度、但不完整影片“斩件”式提供给警员了解。

警员到场调查。(facebook群组“黄埔人•红磡人•土瓜湾人”)

警员再三调查 证实误会

警员询问楼主父亲是否记得当日入舖前有否在其他地方购物。由于父亲有固定路线,会先去街市买鱼,再到街舖买蔬果,所以他肯定自己当日手持红色胶袋进入该店,警员根据资料重新放大每段影片,最终在其中1条影片见到楼主父亲除了手上红色胶袋之外,其他货物均交给该名职员磅重收钱。

男职员本身不相信调查结果,警员要求对方自己定格放大了解,职员才称属于误会。楼主反问“1句误会就可以影响1个老人家声誉同人格,仲要浪费人哋时间”,父母全程站了大约3小时。因为警员称落口供需时,她一度陪母亲前去生果店先取回买𩠌车,打算再去追究,但转头已见父亲离开店舖,原来警方已处理完事件,“佢话个阿sir叫佢签名之后就走得”,结果连报案资料都没有。她无法断定店舖存心欺诈老人,“但态度肯定有问题,而且完全无内疚同歉意”。楼主指父亲当晚“激到血压偏高、面到红晒冇胃口食嘢”。

警员翻查影片相信楼主父督没有偷货,男职员本身不相信调查结果,警员要求对方自己定格放大了解,职员才称属于误会。(facebook群组“黄埔人•红磡人•土瓜湾人”)

网民︰偷1赔100,上市指日可待

帖文引来大量网民讨论,“咁写偷1罚100倍,上市指日可待”、“我觉得佢摆明屈钱,恰啲阿伯阿婆冇记性”、“日日打畀食环署话佢啲货阻街”、“可以反告!去评估心理创伤!要佢赔偿!离晒谱!”。

(facebook群组“黄埔人•红磡人•土瓜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