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约炮16岁女高中生公园野战 仲协议$XXXX做这事 他下场惨了
找女高中生援交还要求传裸照?台湾1名大学毕业王姓男子在交友平台结识1名16岁女高中生,私讯直接“约炮”,女生开价5,000台币(约1,250港元)让他“内射”,结果双方在公园凉亭“打野战”完成交易,男方更要求女高中生传送裸照。女高中生的长辈知情后大怒报警向王男提告,他在庭上辩称以为对方已成年,而且女生发送的是“运动内衣照”而非裸照。
法官考虑证据后,认为王男明知少女只有16岁及有要求发送裸照,他拒认罪又无明显悔意,判他制造少年性影像、对未满18岁少女有对价性交罪罪成,两罪合并判囚1年8个月。
女高中生表明5,000元可“内射”
案情指,王男为当地大学毕业生,他于2023年3月间在交友软件结识16岁女高中生,同年3月23日透过社交平台联络女方“约炮”,少女一口答应并开价“援交”,指若他付3,000元新台币(约750港元)便会答应性交,若付5,000元则可“内射”。
两人原本约好26日凌晨交易,但少女因睡着爽约,王男当晚要求少女发裸照补偿,少女答应并发送露胸照。27日凌晨2人再约见,王男开车载少女到公园凉亭“打野战”完成性交易。少女的长辈知情后大怒,经由律师报案并向王男提告。
否认收过裸胸照 辩称是运动内衣照
案件审理时,王男否认收过女方的裸胸照,强调那是“运动内衣照”,他使用的交友程式要年满18岁才可注册,少女又有染发,故以为她是已成年大学生。
少女则供称,她有向王男表明刚满16岁,王男甚至提议过接放学。法官检视证据时,发现少女在社交平台上传过16岁生日的庆祝照,明确有某高中的字样,而王男是经同一平台联络,不可能没留意到。王男本身大学业,清楚大学选修和上课方式,而翻查对话内容,他明显知道对方只有16岁。
不认罪难确认悔意 官拒判缓刑
另外,根据对话内客,法官也断定少女当时发的是露胸照,而非所谓“运动内衣照”,而交友程的年龄限制,其实只是登记时自主填写,并无审核,凡此种种都证明王男供词不可信。
法官批评王男为一己私欲与未满18岁的女子从事性交易,还要求对方拍裸照,案后还不愿坦承犯行,虽已与女方达成调解,但难确认有悔悟之心,因此不予缓刑,判制造少年性影像罪及对未满18岁少女有对价性交罪罪成,分别判处1年3月及判处7月个有期徒刑,两罪合并共判1年8月刑期,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