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城花园外卖员偷鞋?CCTV见门口鞋遭取走 自称“当事人”咁回应
撰文: 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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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土地寸金尺土,为对住户公平且望能和谐共处,许多屋苑都禁止住户将鞋子等杂物放置屋外。近日荃湾丽城花园有住户在网上发帖抱怨,称自己仅将鞋放在门外一会就遭人擅自取走,经翻查门口天眼影片,发现是1名外卖员所为。而影片截照片可见,该名身穿外卖员衣服的男子弯腰将胶鞋拿起,之后就转身离开。
公审外卖员的帖文惹来居民讨论,其后有自称是“当事人”的网民在帖文下方留言,称“你对鞋放喺走廊中间几乎跌死人已经放咗喺后楼梯”。
该名网民匿名在Facebook“丽城花园之友”群组发帖并上传闭路电视截图,表示“大家小心自己对鞋,摆咗系门口一阵就畀人拎咗”,惟楼主并无说明“一阵”的确切时间,只表示鞋子未经许可被挪走。
天眼揭外卖员擅取走鞋子
照片中可见1名身穿红衣的男性外卖员弯腰拿起1对放在门外的啡色胶鞋,之后就转身离开,而胶鞋上面的孔洞上扣了一些公仔。根据照片右上角时间所示,事件发生于12月初。
楼主发帖提醒其他住户小心,有部份网民同情楼主并表示“搞错呀,有冇片睇下”、“点解送外卖要拎走人哋对鞋”。
疑似“当事人”留言回应
然而,也有不少网民认为楼主不应将个人物品放于室内,反支持外卖员行为,“送外卖之余仲帮无公德住户手掉埋垃圾,好员工嚟”、“自己财物唔放入屋?下次会唔会放埋个银包喺门口?”、“做乜放响门口啫?”。
其后有网民自称是“当事人”,表示“我系当事人,你对鞋放喺走廊中间几乎跌死人已经放咗喺后楼梯”。另外,有疑似屋苑住户留言,表示屋苑禁止住户将杂物放在门外,“2期7座禁止住户放杂物于门外”、“座座都严禁㗎喇! 但仍有好多住户放鞋在门外”。
擅自取走他人财物即属盗窃
不过,不问自取,是为贼也,外卖员擅自取走住户的鞋子,已构成盗窃罪,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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