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打风不返工“扣AL或钱” 打工仔呻惨 劳工处新守则咁讲
不少人打风仍需上班,有打工仔日前就发文抱怨,指公司将实行新政策,如在风球悬挂时无法上班,便须扣除年假,没有年假便会扣薪。打工仔向网民询问公司措施是否合法,而网民就指公司所订政策并无违法,不过就批评楼主老板要求员工在极端天气下工作是不体恤员工,“公司冇犯法,不过个老细好无人情味啰”、“佢有良心就唔会谂呢啲X嘢”;但亦有人认为要视乎职业而论,“好多工作都系八号甚至九号风球都要如常上班,不上班当然要放年假或放无薪假了”。
而根据劳工处新修订《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雇主应按机构运作的需要及人手情况,尽早编定在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须返回工作地点当值的雇员(“指定人员”)名单;雇主并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雇员知悉和同意有关安排,避免不必要争议及混乱。
该网民在Facebook专页“奴工处”发文,称其公司近日推行新政策,指日后打风如果员工无法上班,“要扣一日AL(年假)”。如员工没有年假,便需扣减当日薪金。楼主感到苦恼,故询问网民“想问咁犯唔犯法”。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有网民回应指公司政策并不违法,但就批评老板“无良”,“公司冇犯法,不过个老细好无人情味啰”、“佢有良心就唔会谂呢啲X嘢”、“咩庹缩嘢都谂到出嚟”。亦有人表示“遇上呢啲老细就揾过份工啦”。
不过,也有网民认为应视乎工种而论,“无犯法,不过睇行业啦”、“好多工作都系八号甚至九号风球都要如常上班,不上班当然要放年假或放无薪假了”、“我公司一直都系咁,仲要贴钱搭的士返去”;另有网民表示“不过从来都冇话打风必定放假,只不过雇主需要适当安排”。
劳工处新守则
根据劳工处新修订《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雇主应按机构运作的需要及人手情况,尽早编定在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须返回工作地点当值的雇员(“指定人员”)名单;雇主并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雇员知悉和同意有关安排,避免不必要争议及混乱。
如雇主须安排指定人员返回工作地点当值,首要考虑他们在工作地点的安全。如工作地点因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有潜在安全风险,雇主应安排他们返回安全地点。而指定人员应按与雇主协定的安排返回工作地点上班、继续于工作地点当值和下班;如他们在返回工作地点遇到困难,应尽快通知雇主。
而当值津贴方面,就八号或更高信号或“极端情况”下返回工作地点当值的指定人员,雇主应另外发放当值津贴。
工资、勤工奖或津贴安排
另外,雇员如根据工作安排而获准离开工作岗位或毋须上班,工资、勤工奖或津贴应不受影响;而雇员如未能在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依工作安排上班或未能在八号信号、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其他恶劣天气警告取消,或“极端情况”结束后准时复工,主管应了解原因,如雇员的解释合理,不应扣减工资。
如雇员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而没有上班,工资或会受影响,扣减的工资应和没有上班的时间成正比;如雇员未能根据工作安排的规定返回工作岗位,应先剔除一段他返回工作地点所需的合理时间后,才开始计算他没有上班的时间。
(Facebook)
即睇劳工处新守则点讲:
桃芝│10:20am改发3号风球 落波2小时内返工?劳工处新守则咁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