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艺人约女生饮酒狂欢 4小时轮流无套性交9次 被控性侵判决出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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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涉及艺人的怀疑性侵案。3名通告艺人被控于2021年前往屏东一带饮酒狂欢期间,其中1人经交友程式Tinder认识的1名女生,更邀对方一起畅饮欢聚。女生事后报警,指控当晚4小时内,遭到3男在没有戴避孕套下轮流性侵9次,要求赔偿180万新台币(约46万港元)。警方调查后,高雄地检署对案件的刑事部份决定不予起诉;至于民事部分,法官裁定女子未能提供性侵证据,而且在警局内反应冷静,事件内情存疑,故判处3名被告男毋须作出赔偿。

原告人声称当晚不胜酒力,1夜4小时内遭3名男被告轮流性侵9次。(示意图/gettyimages)

据了解,3名被告分别来自台湾、日本和西班牙,经常于综艺节目中亮相,属于通告艺人,但台媒没有报道3人身份资料。

原告人声称,她和其中1名被告透过交友程式Tinder认识,到了2021年5月,对方表示与另外2名外籍通告艺人放假,会结伴到屏东小琉球旅游,之后前往高雄过夜,邀请她过来旅馆饮酒。原告人应约后,众人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其间她不胜酒力,开始意识不清,由凌晨2时至清晨6时之间,4小时内被3人性侵9次,咽喉更因而受伤。原告人随后报警提告,并向3人索偿180万新台币(约46万港元)。

3名被告表示,原告人是自愿与他们发生关系。(示意图/gettyimages)

案件涉及刑事和民事部份,当中刑事部分,高雄地检署经调查后,决定对3名男子不予起诉;至于民事部份,3人在庭上呼冤,表示是原告人邀请他们前往高雄,甚至主动付钱买酒,在旅馆玩游戏时表达肢体和言语暗示,最终主动和3人发生关系,而原告人离开旅馆时神色正常,没有向职员求助,与一般性侵案的受害人反应截然不同。

法官裁定原告人败诉,3名男被告毋须赔偿。(示意图/gettyimages)

最先认识原告人的男艺人更指,对方本来就知道他们是通告艺人,事前不断要求见面,案发时主动提出前往3人入住的酒店饮酒,甚至表示房内红酒和啤酒不够,主动邀请他再去便利店买酒,更称“想喝多少就帮忙买多少”。原告人饮了红酒和白酒各80毫升,以及100毫升啤酒,表现并无醉意,甚至主动要求不使用避孕套,事后可能反悔,所以对3人提吿。

法官裁定,没有证据显示原告人遭到性侵,她事后报案时神情冷静,加上验伤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法官判处3男毋须赔偿。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