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换电单车头盔? 女生提供性服务后控男同学性侵 判决出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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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1宗“性服务换头盔”怀疑性侵案。台中1名男大学生和女同学参加车聚后一同回租住处,女方称愿意为他手淫以换取他的1顶电单车头盔(台湾称安全帽),过程中因欲火难耐和女同学发生性关系,未料中途女友回家将女同学骂走。然而,女同学事后报案称遭到性侵,将男大生告上法院。法庭审理后认为,女方说辞反复又不合常理,只能证明两人曾发生性关系,不能证明强制性交,一审和二审均判男方无罪。

女生供称遭林姓男同学伸出狼爪得逞,事后报警控告林男强制性交。(示意图/gettyimages)

根据判决书,林姓男被告与涉案女生小爱(化名)是大学同学,案发2022年6月,他们参加车聚后,相约到林男租住单位聊天。女生指饮酒后遭林男压制伸出狼爪得逞,直到林男女友返回单位,她才能逃走。

小爱供称,车聚时林男已不断表示“他想我、想亲我”,至少被他亲吻3次。事后她到林男家拿东西,林男将她压在床上,强行脱光衣服并性侵。事后林男说会送她1顶头盔,她没当场拒绝,回家后到警局报案。过程中她无法预测林男会做什么,自己只能照对方意思做。

林男反称,女生愿意用性服务换取其电单车头盔。(示意图/gettyimages)

林男则作供指,两人回租住处后的确有饮酒聊天,小爱看上了其摆在衣柜上的电单车头盔,着对方想要可自己花钱买。聊到中途,小爱再提起头盔,表示愿以性服务换头盔,林男闻言后开玩笑指“要不要帮我打手X”,小红点头同意,过程中他欲火难耐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小爱没有反抗。

未料性交中途,林男女友突然回家,小爱吓到躲入厕所,但仍被女友发现。小爱之后来电,哭泣道歉称害他被女友骂,惟事后他发现小爱向学校老师哭诉,称遭到性侵,表示“觉得好脏”。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之后,林男被判无罪。(示意图/gettyimages)

林男女友作供指,事发当日回租住处时发现无法开门,在门外听到有男女聊天声音,未听到尖叫求救声。待男友开门,她留意到厕所着灯,知道有人躲起来,她把小爱抓出来,林男和小爱均衣着整齐,但觉得两人表现心虚,最后她将小爱骂走。

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的供词只能证明两人有性关系,不能证明涉及强制性交,小爱的说辞反复亦不合常理,她离开现场的态度,明显和一般性侵受害人反应不同,认为其供词前后矛盾,一审判林男无罪。检方不服上诉,但法官认为提交的证据也难证明林男犯罪,维持原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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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