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服药自杀 丈夫偕8岁双胞胎女儿不治 人妻生还被判死刑
山东发生伦常惨案。1对夫妻育有8岁双胞胎女儿,安排女儿入读私立学校,但却经济压力沉重,需要向亲友借钱,加上工作不如意,竟与双胞胎女儿一起自杀,1年内试过烧炭服药寻短,最终一家4口服药后,只有妻子幸存。妻子事后被控故意杀人,经一审和二审后被判死刑。
涉事夫妻是孙振涛和孙乐姝,2人住在山东潍坊,彼此住所步行距离2分钟,家境相若,国中尚未毕业就离开学校,在村子附近的工厂打工。孙乐姝闲时更会拍摄带货影片。2010年,当时22岁的孙振涛在亲戚婚礼上遇到20岁的孙乐姝,被对方外貌吸引,于是展开热猛追求,每天驾车接送孙乐姝上下班和送饭。
虽然孙振涛其貌不扬,但为人老实木讷,连孙乐姝父母都大赞,他们交往约1年,于2011年7月结婚。惟孙乐姝胞弟对姊夫感到不满,有时见到姊姊被人欺负,孙振涛不会出手或出口,反而想拉住妻子离开,而且听闻孙振涛会向姊姊施以家暴。
随后他们生下双胞胎女儿,购买奶粉每罐最少300人民币(约326港元),孙乐姝更安排孩子入读私立双语学校,每名女儿每年学费高达1.6万人民币(约1.7万港元),孙乐姝于2019年底从纺织厂辞职,专心照顾女儿,家庭经济压力愈来愈大,甚至一度向娘家求助,
孙乐姝胞弟两度撞见母亲给钱姊姊,除了协助女儿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之外,母亲陆续给了女儿接近10万人民币(约11万港元);孙振涛亦向舅仔借钱,最近欠款就有1.5万人民币(约1.6万港元)。
孙乐姝亲属曾经数次撞到孙振涛没有返工,暗批他不务正业,惟孙振涛家人反而认为孙乐姝没有理财观念,导致开支庞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孙乐姝一度考虑离婚,因被亲友劝阻而没有成事。夫妻关系急转直下一度分居,孙乐姝更与人传出绯闻,但孙振涛口袋却发现避孕套,2人之间各怀心事。
到了2020年4月26日晚上,他们与8岁双胞胎女儿一起服药,孙乐姝父亲2天后收到学校电话,指其外孙女连续2天缺席网课,家长亦失去联络,孙父到女儿住所了解揭发命案,于是报警。4人经抢救后,只有孙乐姝独自活下来。
孙乐姝在潍坊市人民医院深切治疗部抢救近个半月,于2020年6月11日接受警方首次盘问,她供称,丈夫2019年11月夜晚放工,再次抱怨工厂工作和同事关系,孙乐姝随口回应“真的活够了,一块死了算了”,丈夫竟然同意,双方更认同要带同女儿一起。
孙乐姝表示,2020年农历新年过后,一定曾尝试烧炭寻死,但最终孙振涛搬走炭炉,孙乐姝记起母亲曾经服药自杀,于是在丈夫的批准下分3次买了20樽同类型药物,但他们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至2020年2月底,孙乐姝继续经营网店卖衫,甚至报读经营网店课程,似乎打消自杀念头,但到了2020年4月26日傍晚6时许,孙乐姝再次提出一家自杀,孙振涛更向老板请假,又向母亲讹称一家人即将出远门,但最终走上不归路。
案发后近1年,孙振涛母亲怀疑因案件而服毒自杀身亡,双方在村中和法庭开会,孙乐姝家人愿意作出赔偿,但孙振涛胞姊不但拒绝,而且没有发出谅解书,案件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在2020年10月12日的审讯中,孙乐姝接受检方提问时突然更改口供,声称由始至终都是亡夫提出自杀,他不但曾经搬炉烧炭,案发当晚还亲自向孩子喂药,孙乐姝声称警员为她录取口供时仍然试图自寻短见,但事件已经过去,自己尚要照顾父母,所以决定在庭上道出真相。
控方提出被告企图逃避责任,没有真诚忏悔,强调案件为孙振涛母亲增添精神压力,导致另一场悲剧,建议判处死刑。到了2022年1月28日,法官裁定孙乐姝因厌世购买致死药物,不但和丈夫相约自杀,而且给2名未成年女儿服用致死药物,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3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孙乐姝一方立即上诉,2023年10月24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其间孙乐姝亲友尝试再向孙振涛胞姊请求发出谅解书,但孙乐姝和姑奶于2015年因孙家约5亩荒地而结怨,孙乐姝当时认为姑奶已经出嫁,荒地属于孙振涛和其孩子,但姑奶则持相反意见,双方私怨一直未有解开。辩护律师向孙乐姝表示,其家人正在积极为她募款赔偿,金额可能达到100万人民币(约108万港元),孙乐姝不想为家人增加负担,哭说“不能给”,最终家人无法取得谅解书,姑奶一方更向法院提交声明,批评孙乐姝行为造成“孙振涛一家孙氏族人家破人亡”,拒绝接受任何赔偿,要求立即执行死刑。
二审期间,孙乐姝解释自己为何推翻口供,声称内心其实认罪,但“不敢承认、拒绝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愿相信、也不敢面对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女儿的死亡”,于是用谎言麻醉自己,最后信以为真,她更认为“可笑的是,最该死的我(孙乐姝)最后竟然唯一活了下来”。
到了2023年12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未得到受害人其他近亲的谅解,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因此维持原判,律师和孙乐姝家属2024年3月12日陆续收到判决书,孙乐姝同时为家人写了一封信,叫他们“好好生活,忘了我(孙乐姝)”。
案件随后交由最高法院进行死刑覆核,一般而言,过程快则数月,慢则数年,裁判文书下得愈慢,改判可能性就愈高,但2018年至2020年期间有258人的案件交由最高法院进行死刑覆核,多达257人最终接受死刑,只有1人改判死刑,缓期2年。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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